某生产企业,2008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200万元; (2)全年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25万元,广告费和宣传费350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25万元

admin2010-04-06  39

问题 某生产企业,2008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200万元;
(2)全年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25万元,广告费和宣传费350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25万元;
(5)“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深圳某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7万元,已知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率为15%。
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

选项 A、500000元
B、600000元
C、612500元
D、632500元

答案C

解析 会计利润200万元。业务招待费调增15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50万元;罚款调增1万元,公益性捐赠调增1万元(25-24);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和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免税,调减22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00+15+50+1+1-5-17=245万元,应纳税额=245×25%=6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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