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2020年1月30日转让一栋位于市区的艺术展览馆。转让合同注明不含税价款为3000万元,由于客观原因无法评估该展览馆的重置成本。 2017年4月1日,甲企业购入该展览馆时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上记载的金额为1000万元,已缴纳契税40万元,并取得契税完税

admin2022-04-19  32

问题 甲企业2020年1月30日转让一栋位于市区的艺术展览馆。转让合同注明不含税价款为3000万元,由于客观原因无法评估该展览馆的重置成本。
2017年4月1日,甲企业购入该展览馆时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上记载的金额为1000万元,已缴纳契税40万元,并取得契税完税凭证。
(其他相关资料: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0.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请计算出合计数。
(1)回答甲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期限。
(2)回答甲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地点。
(3)计算甲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税金合计数。
(4)计算甲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数。
(5)计算甲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选项

答案(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2)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即展览馆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转让时应纳增值税销项税=3000×9%=270(万元)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270×(7%+3%+2%)=32.4(万元) 印花税=3000×0.05%=1.5(万元) 无评估价格,契税可以作为转让环节的税金扣除。 允许扣除的税金合计=32.4+1.5+40=73.9(万元) (4)扣除的项目合计数=1000×(1+5%×3)+73.9=1223.9(万元) (5)增值额=3000-1223.9=1776.1(万元) 增值率=1776.1÷1223.9=145.12% 应纳土地增值税=1776.1×50%-1223.9×15%=704.47(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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