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普通程序起诉与受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普通程序起诉与受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7-11-01
34
问题
下列关于普通程序起诉与受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裁定驳回起诉
B、刘某起诉要求范某赔偿“青春损失费”的,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C、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D、原告在起诉状中有谩骂和人身攻击之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
C
解析
考查普通程序起诉与受理的问题。A项错误在法院的处理方式,根据《民诉解释》第219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因此,A项错误。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当受理。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14条的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D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210条的规定,原告在起诉状中有谩骂和人身攻击之辞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修改后提起诉讼。因此不应为裁定驳回起诉,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d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法院与外国法院可以进行司法协助,互相委托,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但在下列哪种情况下,我国法院不应予以驳回或说明理由退回外国法院?
甲在外出期间,将自家的名贵纸质屏风交与乙保管,为防不小心碰损,乙便将该屏风置于自家一间平日无人走动的房间。二人并未约定报酬。但甲走后3日,该房间的玻璃即被小孩的足球打碎,导致该屏风毁损。甲回来后,要求乙赔偿其屏风损失,乙称自己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对此,
下列关于甲、乙、丙之间关系的何种表述是正确的?()下列关于甲、丁之间买卖合同的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有下列哪些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之一,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A市的甲厂将货物托运给B市的乙厂,与铁路运输部门办理了货物运输手续,现设甲与乙的合同发生了变化,甲拟向承运人提出变更运输合同,在铁路部门将货物交付乙厂之前,甲可以提出哪些变更合同的请求?()
下列关于仲裁协议的相关表述中,错误的是:()。
甲向乙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辆汽车设定质押担保,双方约定,由甲代为占有该汽车。甲将该汽车出租于丙。后甲又向丁借款10万元,以该汽车再次设定质押担保,甲书面通知丙将汽车交付给丁。因甲无力还款,引发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托海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但是还没有上市,股东大会决定改选5名董事,该公司章程规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则下列对其说法正确的是:
刘某依据生效判决书向区法院申请执行,请求责令个体工商户吴某支付拖欠的货款90万元。在执行程序中,区法院对吴某的全部财产采取了执行措施。吴某的其他债权人得知此情况后,欲申请参与该执行程序分配财产。区法院可以允许下列哪些债权人参与分配?()
吴某依据生效的判决书申请A区法院执行,责令刘某支付拖欠的货款50万元。在执行程序中,刘某与案外人蔡某恶意串通,通过诉讼方式转移了银行账户中的存款,致使该案件无法执行。对于刘某的行为,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中国私学的兴起,发端于()
以下属于业务机关的部门是()
A、骨髓B、肾C、胃D、血管E、骨对辐射不敏感的组织是
2008年7月,家住A省的王大明因债务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张小鹏诉至甲县法院。甲县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张小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
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的结算会员为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冻结、划拨以下()账户中的资金或者有价证券。[2013年3月真题]
封闭式基金募集成功的条件是()。
融资方通过境内SPV在境内市场融资称为()。
如图,在四棱锥P—ABCD中,底面ABCD为菱形,∠BAD=60°,Q为AD的中点.若PA=PD,求证:平面PQB⊥平面PAD;
谈谈你对互联网的理解。
社会流动是指人们在社会结构空间中从一个地位向另一个地位的移动。下列属于社会流动的是()。①一名在四川工作的国家公务员去西双版纳旅游。②中央电视台著名节目主持人王志担任云南省丽江市副市长。③一名蹬三轮车的工人被招进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