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7年3月7日,甲公司与乙银行书面约定,甲向乙贷款,以在建写字楼做抵押,抵押担保债权为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的所有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之和,但担保债权金额总额不超过1亿元,担保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20
2017年3月7日,甲公司与乙银行书面约定,甲向乙贷款,以在建写字楼做抵押,抵押担保债权为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的所有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之和,但担保债权金额总额不超过1亿元,担保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20
admin
2019-05-29
36
问题
2017年3月7日,甲公司与乙银行书面约定,甲向乙贷款,以在建写字楼做抵押,抵押担保债权为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的所有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之和,但担保债权金额总额不超过1亿元,担保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7年4月1日,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银行签订2000万元的借款合同。10月1日,甲公司股东决议,王某代表公司借款的限额为3000万元。12月31日,王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银行签订4000万元的借款合同,乙银行对于甲公司的股东决议并不知情。上述借款均在2018年12月1日到期,本息共计6500万元,同日,乙银行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根据本案回答下述问题:(2019年一法专一第38题)
乙银行享有何种特殊抵押权?
选项
答案
最高额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并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a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14年真题)简述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
(2016年真题)2014年6月20日,甲持枪抢劫后逃至外地。同年11月8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
(2015年真题)甲17周岁时因运输毒品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久,又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贩卖毒品被逮捕。甲属于()。
(2014年真题)一天深夜,甲、乙以问路为名进入铁路道口值班室。甲与值班员丙闲聊以分散其注意力,乙伺机窃取了丙的手机,被丙发现。甲、乙见行为败露,就将丙捆绑在值班室的床架上,并搜走了丙身上的500元现金。其间,丙朝甲、乙喊叫:“快放开我,火车要来了!”甲、
(2017年真题)某县扶贫办副主任甲,利用职务将一项造价20万元的扶贫工程定价40万元,对外招标。甲冒用A公司的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参与该项目招标,又通过职权运作使“A公司”中标。之后,甲以“A公司”的名义将工程交给村民乙承建,并在工程完工验收
(2014年真题)请对“同种数罪不并罚”这一说法加以辨析。
(2016年真题)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过快将吴某带倒,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2年真题)甲在乡村公路上高速驾驶拖拉机,因视线不好将一拴在路边的耕牛撞死。对甲的行为()。
甲因走私武器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因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因招摇撞骗罪被判处管制1年。关于数罪并罚,下列符合《刑法》规定的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关键区别在于()
随机试题
门腔间隙内的结构不包括
换热器开车时,是先进冷物料,后进热物料,以防换热器突然受热而变形。 ()
类风湿关节炎最常受累的关节是
具有典型多发性骨髓瘤临床表现的是“M”成分的
各类隔墙安装应满足有关建筑技术要求,但是()不属于满足范围。
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2019年第7题)
( )奖励员工达到了与职位有关的绩效标准,如质量、生产率、顾客满意度、安全性以及出勤率等。
在存款乘数K=1/r的公式中,最大的不足是其中未包括()因素。
《2004年宪法修正案》在宪法关于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了()。
A.forsometimeB.ofhercareerC.takingoverA.havebeen【T7】________moreresponsibilityinthebusinessworldB.hadshef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