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4年真题)一天深夜,甲、乙以问路为名进入铁路道口值班室。甲与值班员丙闲聊以分散其注意力,乙伺机窃取了丙的手机,被丙发现。甲、乙见行为败露,就将丙捆绑在值班室的床架上,并搜走了丙身上的500元现金。其间,丙朝甲、乙喊叫:“快放开我,火车要来了!”甲、
(2014年真题)一天深夜,甲、乙以问路为名进入铁路道口值班室。甲与值班员丙闲聊以分散其注意力,乙伺机窃取了丙的手机,被丙发现。甲、乙见行为败露,就将丙捆绑在值班室的床架上,并搜走了丙身上的500元现金。其间,丙朝甲、乙喊叫:“快放开我,火车要来了!”甲、
admin
2018-05-15
31
问题
(2014年真题)一天深夜,甲、乙以问路为名进入铁路道口值班室。甲与值班员丙闲聊以分散其注意力,乙伺机窃取了丙的手机,被丙发现。甲、乙见行为败露,就将丙捆绑在值班室的床架上,并搜走了丙身上的500元现金。其间,丙朝甲、乙喊叫:“快放开我,火车要来了!”甲、乙不予理睬,径自逃走。因为道口栏杆未及时放下,一列火车在通过该道口时,将一辆面包车撞翻,导致车上3人重伤,面包车报废。
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
对甲、乙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选项
答案
甲、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犯罪。甲、乙经过合谋,在共同实施盗窃时被丙发现,二人使用暴力将丙捆绑,此时盗窃行为转化为抢劫罪;同时二人搜走了丙身上的500元现金,本身构成抢劫罪。甲、乙明知火车将至,仍然将丙捆绑后逃匿,即在明知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下,仍不松开丙,共同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以不作为的方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犯罪。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p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将房屋出售给乙,乙为了购置汽车,遂将该购得的房屋抵押给银行,乙和银行于4月3日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并于4月5日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后因乙到期不能清偿银行的借款,银行欲拍卖该房屋。此时丙到法院起诉,声称甲的房屋为其所有,经查明,该房屋确系丙所有,只不过因登
《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
肖某(男,28岁,初中文化,农民)于某日中午与妻子吵架,屋外已有不少人围观。肖某对妻子进行辱骂,其妻一气之下拿出一瓶“1605”剧毒农药,并揭开瓶盖,声言要喝下农药死在肖某面前,肖某见此情景,急忙将其妻手中的药瓶夺下,顺手向屋外扔,结果瓶中药水洒在屋外观看
个体户甲开办的汽车修理厂系某保险公司指定的汽车修理厂家。甲在为他人修理汽车时,多次夸大汽车毁损程度,向保险公司多报汽车修理费用,从保险公司骗取12万余元。对甲的行为应如何论处?()
甲(15岁)向乙商场表示购买上海某厂家生产的足球一个,但乙商场却将由广东某厂家生产的一个足球卖给了甲。甲不知真相。则()。
下列行为不构成著作权侵权的是()。
甲看见一女子乙在大街人才招聘信息栏处看信息,遂以介绍工作为名将其骗至自己的住处准备卖给他人为妻。乙发现骗局后要求离开,甲与丙合力对乙施以暴力致其重伤后将其捆绑。甲外出联系买主,在此期间丙趁机将乙强奸。甲遇人贩子丁,双方商定以2万元的价钱成交,丁随后又以3万
简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构成要件。
(2014年真题)下列选项中,构成医疗事故罪的有()。
(2013年真题)下列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一罪的有()。
随机试题
首创方论的医学家是
必须摄取包括横膈立位腹平片的是
A.进行性贫血B.皮肤、鼻腔等处发生坏死性溃疡C.皮肤、黏膜出血D.频繁性呕吐E.胸骨压痛血小板减少可出现的临床表现是()
青岛某公司为开拓业务,在北京设立一家办事处。一天,办事处负责人王某在出外因公办事时驾车不慎致人损害,须赔偿5万元,则该5万元应:()
产品的生产成本包括为生产该种产品而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制造费用以及销售费用。()
公安机关作为党的忠实工具,必须认真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求()
一、注意事项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3.仔细阅读给定材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二、给定资料
下列关于抵押财产的说法,正确的有
在并行数据库中,最适合整表扫描操作的数据划分方法是【6】。
以下叙述中错误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