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李某死后留有遗产共计100万元,根据其遗嘱安排,其自有的价值50万元的汽车由其女儿继承,其价值10万元的玉佩赠送给其侄子。剩余的40万元遗产由其妻和其女儿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李某后事处理完后,张某找上门要求其继承人代李某偿还其生前的债务共计70万元。则
李某死后留有遗产共计100万元,根据其遗嘱安排,其自有的价值50万元的汽车由其女儿继承,其价值10万元的玉佩赠送给其侄子。剩余的40万元遗产由其妻和其女儿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李某后事处理完后,张某找上门要求其继承人代李某偿还其生前的债务共计70万元。则
admin
2018-10-17
35
问题
李某死后留有遗产共计100万元,根据其遗嘱安排,其自有的价值50万元的汽车由其女儿继承,其价值10万元的玉佩赠送给其侄子。剩余的40万元遗产由其妻和其女儿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李某后事处理完后,张某找上门要求其继承人代李某偿还其生前的债务共计70万元。则有关债务清偿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李某女儿45万元
B、李某妻子应当偿还20万元
C、李某侄子应当优先清偿10万元
D、李某女儿应当清偿70万元
答案
A,B
解析
本题涉及遗产分割后的债务偿还问题。遗产分割后的债务,首先由法定继承的遗产清偿,不足部分由遗嘱继承和遗赠的财产按比例清偿。因此,应当先有李某女儿和李某妻子用法定继承的40万元清偿债务,即李某女儿清偿20万元+李某妻子清偿20万元,就剩下30万元,李某女儿和李某侄子按照财产比例清偿。即李某女儿清偿25万元+李某侄子清偿5万元。据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S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08年2月起,赵某与钱某结伙盗窃,先后共同作案五次,共窃得财物价值25000元,销赃后得赃款9000元,二人平分。2008年10月赵某单独作案一次,窃得现金5000元。2009年3月案发后,赵某主动交代曾在1998年1月单独作案,窃得摩托车一辆,价值1
民警黄某在处理一起因交通事故纠纷引发的打架事件中,发现已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付某也在围观的人群中,遂将其抓获并押于派出所留置。派出所所长莫某于当晚10时许指使看管人员将犯罪嫌疑人付某放走,致使付某至今未被抓获归案。对于莫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女。1984年7月20日生)因其同居男友乙另有新欢丙而生恨意。2004年6月7日,甲得知当晚丙一人独居于郊外的出租屋,遂叫来好友丁(男,1986年12月13月生),约其晚上去强奸丙,并给了丁500元“报酬”,丁同意。晚9点,甲领着丁来到丙住处附近,指认
关于卖淫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投保人甲勾结鉴定人乙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捏造虚假的保险事故发生原因,从而获得了巨额保险金。对于甲与乙的行为应如何处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张某犯了A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A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下列哪一选项的判决符合我国刑法规定?()
大卫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其惯常居所在乙国。后因在丙国为票据行为所引起的票据纠纷在我国涉诉。为了确定大卫之票据行为的效力,我国法院首先要确定他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觑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大卫同时
甲是A公司(国有房地产公司)领导,因私人事务欠蔡某600万元。蔡某让甲还钱,甲提议以A公司在售的商品房偿还债务,蔡某同意。甲遂将公司一套价值600万元的商品房过户给蔡某,并在公司财务账目上记下自己欠公司600万元。三个月后,甲将账作平,至案发时亦未归还欠款
随机试题
根据《选举法》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口超过1000万的,人代会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__________。
男性,32岁,因车祸导致股骨干上1/3段粉碎性骨折,入院后早期应重点观察是否出现
不属于新生儿生理性黄疸典型临床表现的是
血液中H+浓度变化调节呼吸运动的主要刺激部位是()
我国的规划具有以下特征()。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可以申请免试的科目有()。
下列不属于反向市场熊市套利的市场特征的是( )。
某企业2017年发生的销售商品收入为1000万元,销售商品成本为600万元,销售过程中发生广告宣传费用为20万元,管理人员工资费用为50万元,借款利息费用为10万元(不满足资本化条件),股票投资收益为4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为70万元(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
Accordingtothenews,McDonald’squarterlynetprofitto30Junewas
Successinlifedoesnotdependsomuchonchance______ondiligenceandhonest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