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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甲将其房屋赠与乙,乙承担甲生养死葬的义务。后乙拒绝扶养甲,并将房屋擅自用作经营活动,甲遂诉至法院要求乙返还房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卷三第23题)
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甲将其房屋赠与乙,乙承担甲生养死葬的义务。后乙拒绝扶养甲,并将房屋擅自用作经营活动,甲遂诉至法院要求乙返还房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卷三第23题)
admin
2014-12-09
45
问题
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甲将其房屋赠与乙,乙承担甲生养死葬的义务。后乙拒绝扶养甲,并将房屋擅自用作经营活动,甲遂诉至法院要求乙返还房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卷三第23题)
选项
A、该协议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B、该协议在甲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
C、法院应判决乙向甲返还房屋
D、法院应判决乙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
C
解析
①《继承法意见》第56条规定:“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使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②赠与合同与遗赠扶养协议具有共同点:都是双方法律行为(都是合同)。但二者的区别至为明显,主要区别如下:第一,赠与合同(包括附义务的赠与)是单务、无偿合同;而遗赠抚养协议是双务、有偿合同。第二,赠与合同是生前行为,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赠与合同就成立并生效;遗赠扶养协议兼具生前行为与死因行为的效力。遗赠扶养协议也是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生效,扶养人就负有扶养的义务,具有生前行为的特点,但必待被扶养人死亡,扶养人才能取得遗产的所有权,又具有死因行为的特点。故A选项错误;B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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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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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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