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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因申某向其借款未归还而起诉,但未能提供证据,甲市乙区人民法院未开庭即判决高某败诉。高某上诉后,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开庭审理即裁定发回重审。重审开庭前,高某在书中发现了作为关键证据的借条,乙区人民法院不顾申某反对,采纳该证据判决高某胜诉。申某不服上诉,甲市
高某因申某向其借款未归还而起诉,但未能提供证据,甲市乙区人民法院未开庭即判决高某败诉。高某上诉后,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开庭审理即裁定发回重审。重审开庭前,高某在书中发现了作为关键证据的借条,乙区人民法院不顾申某反对,采纳该证据判决高某胜诉。申某不服上诉,甲市
admin
2021-06-28
34
问题
高某因申某向其借款未归还而起诉,但未能提供证据,甲市乙区人民法院未开庭即判决高某败诉。高某上诉后,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开庭审理即裁定发回重审。重审开庭前,高某在书中发现了作为关键证据的借条,乙区人民法院不顾申某反对,采纳该证据判决高某胜诉。申某不服上诉,甲市中级人民法院仍安排作出发回重审裁定的合议庭审理本案。关于本案,下列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是( )。
选项
A、乙区人民法院未开庭作出判决
B、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开庭裁定发回重审
C、乙区人民法院不顾申某反对采纳该借条
D、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原合议庭审理二审案件
答案
B,C,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3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据此,无论是否公开审理,对于一审民事案件,法院必须开庭审理。乙区人民法院未开庭判决高某败诉,事实上剥夺了当事人的辩论权。A选项违反法律规定,不当选。
《民诉法解释》第33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上诉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本案中,乙区人民法院未开庭即作出判决,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甲市中院可以不开庭审理裁定发回重审。B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当选。
《民诉法解释》第102条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65条、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据此,只要是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证据,即便故意逾期提交法院也应当采纳,且不受对方当事人意见的影响。本案中,借条明显是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证据,乙区人民法院不顾申某反对采纳该证据,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至于是否要对高某训诫、罚款则是另当别论之事。C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当选。
《民诉法解释》第45条规定,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义进入第二审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中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据此,甲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合议庭,完全可以审理该案发回重审后的上诉案件。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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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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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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