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关于公益诉讼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司考.2013.3.35)

admin2016-05-05  42

问题 根据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关于公益诉讼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司考.2013.3.35)

选项 A、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B、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授权的机关或团体
C、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D、公益诉讼的提起必须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

答案D

解析 民事公益诉讼的设立是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不选。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这一规定,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团体,B选项说法正确,不选。公益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不是对特定的法人、公民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的设立,弥补了先前只注重对公民私益保护的局限,更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不选。提起公益诉讼必须以社会公益受到损害为前提,但并不要求必须存在实际损害,也可以是必然会发生的损害,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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