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3-03-31
42
问题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为抢劫殴打吴某,吴某逃跑,甲随后追赶。吴某在逃跑时钱包不慎从身上掉下,甲拾得钱包后即跑开。甲的暴力行为和取得钱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乙基于杀害的意思用刀砍宋某,见宋某受伤后十分痛苦,便将其送到医院,但医生的治疗存在重大失误,导致宋某死亡。乙的行为和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C、丙经过城铁时,遇见正在值班的熟人杨某,遂相互聊起天来,导致杨某忘记放下横杆,致使路过的刘某被快速驶来的轻轨列车撞死。丙的行为和刘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D、丁为杀害王某而打击其头部,并致使王某受伤,2小时内必死无疑。在王某的衰求下丁产生了悔意遂开车带其到附近的医院抢救。在去医院的途中,夏某因驾车超速行驶,撞向丁的汽车,导致王某当场死亡。丁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答案
B
解析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A项,甲为抢劫而殴打导致吴某钱包跌落,甲拾得,甲的暴力行为和拾得钱包、取得财物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可以认为是偶然的因果关系,故A项不正确。 B项,虽然乙砍伤了宋某,但由于医生存在重大失误最终导致宋某的死亡,该事件的介入是异常的、独立于乙的行为的,因此乙的行为与宋某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被阻断,二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故B项正确。C项,丙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只存在间接的因果关系,直接原因在于铁路工作人员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因而导致重大事故,造成刘某死亡,应当是杨某的过失与刘某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故C项错误。D项,丁虽然给王某造成了致命伤害,但夏某的交通肇事行为导致了王某的死亡,因此丁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故D项错误。依题意,B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G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该市规划局申请,对红达公司的某处建筑实施了强制拆除。后该市规划局的此项决定被确认为违法。本题中的赔偿义务机关为()。
王某向行政机关申请在河边建立一个化肥厂,行政机关审查时发现污水可能会影响河周边地区的人民生活。请问,下列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一审宣判后甲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县人民检察院未提出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罪名认定不当,量刑过轻,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判处有期徒刑8年。市人民法院的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在本案中甲的行为构成()。丙在家是考验期内又犯罪,不正确的说法是()。
关于县公安局拒绝王某的听证请求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关于上级法院在审理王某上诉案件时的期限说法正确的是:()
方某经营一图文快印店,因涉嫌印刷黄色书刊,被新闻出版局扣缴其印刷经营许可证,同时对方某作出1万元罚款的决定,并封存了方某的印刷机。后经查明,方某没有印刷黄色书刊,致使其停业2个月。新闻出版局返还了印刷经营许可证,方某向法院起诉并提出赔偿请求,下列属于国家赔
甲某因强奸丙某被公安机关逮捕,甲某之妻乙某为使甲某不受处罚,多次找到被害人丙某要求其作证证明其与甲某是通奸而不是被强奸,并许诺给丙某2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丙某不从,乙某就叫人把丙某关在自己家的地下室里,声称丙某如果不按她说的去做,就不放她出去,由此将丙某拘禁
一般公民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的,对一般公民应如何处理?()
某工商局对甲处以1000元的罚款,甲没有履行,该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下列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后,指定审判员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案件分别处理,请判断人民法院对案件的下列处理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随机试题
A.大米B.动物肝脏C.蔬菜D.维生素CE.茶促使铁吸收的是
A、①B、②C、③D、④B
血液中CO2的主要运输形式是
2010年某日,甲到乙家,发现乙家徒四壁。见桌上一块玉坠,断定是不值钱的仿制品,甲便顺手拿走。后甲对丙谎称玉坠乃秦代文物,值5万元,丙以3万元买下。经鉴定乃清代玉坠,市值5000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年卷二6题)
某企业发行三年期债券,面值总计400万元,以430万元的价格出售,筹资费为5万元。债券利率为12%,所得税率为33%,则其资金成本率是( )。
土基达到最大干密度所对应的含水量是()。
遵义会议之所以是中共由幼稚走向成熟的标志,主要是因为这次会议()。
患儿,女性,4岁,因先天性腭裂拟行手术治疗,最合适的麻醉方法是()。
SNMPv1是一个不安全的协议,管理站(manager)与代理(agent)之间通过(36)进行身份认证,由于认证信息没有加密,所以是不安全的。1998年公布的SNMPv3定义了基于用户的安全模型USM,其中的认证模块结合(37)算法形成认证协议,产生一个
假定你是李明,你的外国朋友Bob想过一个特殊的周末,你打算带他去农村一日游。请你用英文给他写封信,内容要点如下:1.去兰山村张大爷家过周末;2.上午采摘蔬菜;3.中午吃农家饭;4.下午钓鱼;5.晚餐吃鱼,然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