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15岁)见妇女乙边走路边打手机,趁其不备夺取乙的手机就跑,乙紧迫并将甲抓住,甲捡起一块砖头将乙的头砸破,经鉴定为重伤。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项罪名?
甲(15岁)见妇女乙边走路边打手机,趁其不备夺取乙的手机就跑,乙紧迫并将甲抓住,甲捡起一块砖头将乙的头砸破,经鉴定为重伤。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项罪名?
admin
2013-01-11
36
问题
甲(15岁)见妇女乙边走路边打手机,趁其不备夺取乙的手机就跑,乙紧迫并将甲抓住,甲捡起一块砖头将乙的头砸破,经鉴定为重伤。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项罪名?
选项
A、构成抢劫罪
B、构成抢夺罪
C、不构成犯罪
D、构成故意伤害罪
答案
D
解析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财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当依照《刑法》第269条转化抢劫的规定定罪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因此,D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35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县林某从邻县幸福商场买了一台燃气热水器,热水器上标明是广东顺德市某热水器厂生产,林某买回后的半年里,某日在使用中热水器突然发生爆炸,炸伤自己及儿子。经有关部门检验,该热水器质量不合格。林某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下列哪些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当然高于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规章?()
袁某从财务公司借款:100万元,请甲、乙二企业共同担保,在合同书中,甲、乙均称:“若经法院强制执行后,袁某仍不能还款,愿代为履行。”后袁某无力还款,鉴于袁某和乙一直经营不善,财务公司直接要求甲代袁某还本付息,甲提出,应先找袁某还债,即使袁某不能还,也应列乙
甲、乙、丙等人购买了丁公司开发的月桂小区中的商品房,丁公司在售楼广告中明确表示,保证每一户都能拥有至少一个车位。入住后,丁公司将小区地下车位以及地面部分道路和绿地改造的车位全部出售,被业主一抢而光。等到甲、乙、丙等人购买了汽车后,发现已经没有车位可供停车了
在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中,是否附有能够证明指控犯罪行为性质、情节等内容的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是一项重要的审查内容,关于其中的“主要证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我国杭州的美华公司与我国台湾地区的至诚公司达成协议共同投资成立经营丝绸生产的中外合资企业。双方很快订立了合营合同并报请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依照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该部门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甲是某合伙企业聘任的经理,在一次交易中,甲超越合伙企业对其授权范围与某公司订立合同,则下列关于合同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下列哪一项性质的权利?()
甲为了承包某国家机关的办公大楼建筑工程,参与投标。但该机关负责招标工作的人员乙给甲打电话,称不给个人好处标书再好也不行。甲无奈给乙送去10万元,乙向甲透漏标底,使甲顺利中标。后听说乙有经济问题被“双规”,就到检察院主动交代给乙送钱的事实。对甲、乙的行为如何
我国《环境保护法》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建设项目采取了一系列防御措施。对这些措施表述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随机试题
使用封隔器找水中,()资料必须齐全准确。
护理工时测定是指测量
下列进出口的货物,免征关税的有()。
下列各项中,属于具体审计计划活动的有()。
材料中()越小,表明其绝热性能越好。
一、注意事项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2.请在题本、答题卡指定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准
下列行政行为中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是()。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问题。2011年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人均创造主营业务收入:
Itisallverywelltoblametrafficjams,thecostofpetrolandthequickpaceofmodernlife,butmannersontheroadsarebe
A、Itisinurgentneedoffurtherdevelopment.B、Itproducesgoodspopularamonglocalpeople.C、Ithasbeenlosingmarketshar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