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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和王五合伙做生意,推举张三为合伙的负责人,那么其他合伙人的经营活动( )
张三、李四和王五合伙做生意,推举张三为合伙的负责人,那么其他合伙人的经营活动( )
admin
2016-10-10
27
问题
张三、李四和王五合伙做生意,推举张三为合伙的负责人,那么其他合伙人的经营活动( )
选项
A、对全体合伙人均发生效力
B、仅对行为人自己有效
C、经张二认可后生效
D、对全体合伙人不发生效力
答案
A
解析
《民法通则》第34条规定:“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其他合伙人对外从事的民事活动适用代理的规定,因此,无须合伙组织负责人的认可,其他合伙人的经营活动均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约束力。所以,BCD三项说法错误。综上,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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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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