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景 某施工单位承担的矿井地面主要建筑的施工进度安排见案例图2G320030一4,其中C、F、J都要使用塔吊,而施工单位仅有1台塔吊,业主要求全部工程必须在24个月内完成。工程进行4个月后,业主进行设计变更,要求增加一项N工作,该项工作在F工作结束以后

admin2015-05-12  50

问题 1.背景
某施工单位承担的矿井地面主要建筑的施工进度安排见案例图2G320030一4,其中C、F、J都要使用塔吊,而施工单位仅有1台塔吊,业主要求全部工程必须在24个月内完成。工程进行4个月后,业主进行设计变更,要求增加一项N工作,该项工作在F工作结束以后开始,并在G工作开始前完成,该工作也需要使用塔吊,施工单位的塔吊属于租赁设备,应当尽量减少闲置时间。

2.问题
施工单位是否能向业主索赔?可索赔哪些内容?

选项

答案由于施工单位完成该工程的实际工期为22个月,超过了业主规定的20个月,但由于工期延长是业主工程变更造成的,属于非承包商的责任,因此施工单位可以向业主进行索赔。可索赔的内容包括工期2个月,以及增加工作N所需要的费用和塔吊闲置1个月的费用。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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