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各种事由中,不属于提存原因的是( )。

admin2013-03-13  30

问题 在下列各种事由中,不属于提存原因的是(    )。

选项 A、债权人下落不明
B、债务人提出抗辩
C、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D、债权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未确定监护人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转移交付不能的标的物于法定机构,以代替向债权人交付从而消灭债务的行为。《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ACD都属于法定的提存原因,B债务人提出抗辩不属于提存的原因。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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