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原工作于A厂,其本人热情好学,工作积极,在闲暇时利用A厂的有利条件研制一项技术成果。之后,甲又调到B厂工作,这里的科研条件更加优越,甲在B厂得以继续其在A厂的研究,最终甲研究的技术成果成功问世。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2014-04-28  38

问题 甲原工作于A厂,其本人热情好学,工作积极,在闲暇时利用A厂的有利条件研制一项技术成果。之后,甲又调到B厂工作,这里的科研条件更加优越,甲在B厂得以继续其在A厂的研究,最终甲研究的技术成果成功问世。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此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应归A厂和B厂共有
B、此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应归甲所有
C、此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应归B厂所有
D、B厂转让技术成果并获得收益的,应当对甲给予奖励或者报酬

答案1,8

解析 《专利法》第6条第1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在本题中,甲在A厂工作的时候,“在闲暇时利用A厂的有利条件研制一项技术成果”,之后,甲又调动到B厂工作,“这里的科研条件更加优越,甲在B厂得以继续其在A厂的研究”,甲依旧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发明创造。因此,首先可以确定的是,这项技术成果的申请权应该属于单位。因此,选项B“此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应归甲所有”是错误的。那么,此技术成果的申清权是应该归A厂还是B厂所有呢?《合同法》第340条第l款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偿的权利。甲先是利用A厂的物质技术条件,后又利用B厂的物质技术条件,最终完成技术成果,因此,二者之间成立事实上的合作开发关系,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A厂和B厂共有。因此,选项A“此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应归A厂和B厂共有”是正确的,选项C“此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应归B厂所有”是错溴的。《合同法》第326条规定: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以奖励或者报酬……因此,选项D“B厂转让技术成果并获得收益的,应当对甲给予奖励或者报酬”是正确的,应该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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