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诉讼的意见规则。(中山大学2011年研)

admin2014-12-08  32

问题 论刑事诉讼的意见规则。(中山大学2011年研)

选项

答案(1)意见规则的含义意见规则是规范证人作证范围的证据规则。在英美证据法上,作为一般原则,证人只应就他曾经亲身感知的事实提供证言,而不得就这些事实进行推论。意见规则以否定性形式表达了此项要求。 (2)意见规则的内容及限制 意见规则的基本内容是,证人对有关事实的意见、信念或据此进行的推论,为证明所信事实或推论事实为真,一般不具有可采性。意见规则不仅适用于具体证人的意见证言,而且适用于一般性意见以及公共舆论意见。但是,对于公共舆论意见有关证据的排除,存在两方面的限制: ①如果只是为了证明特定时期关于某事项的一般性意见是什么或者公共舆论意见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状态,而不是为了证明普遍赞誉或相信的事项为真,那么,公共舆论意见可以作为证据采纳; ②对于有关公共利益的事项,如果直接证据难以获得或者不可能获得,作为最后的不得已手段,可以运用公共舆论意见进行证明。 (3)意见规则的例外 根据意见规则,在提供证言时,证人一般不得依据其观察的事实进行推断或表达自己的意见;但诉讼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一定的例外。依据证人身份的不同,意见规则的例外可以分为两类: ①有关专家证人的例外,即一个具有适当资格的专家可以就他拥有相应专业知识且需要专家意见的事实陈述其意见。 ②有关普通证人的例外,即作为表述曾亲身感知的事实的方式,一个非专家证人可以就那些不需要任何特殊的专业知识的事实陈述其意见。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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