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某在A市甲区拥有住房两间,在孔某外出旅游期间,位于A市乙区的建筑工程队对孔某隔壁李某的房屋进行翻修。在翻修过程中,施工队不慎将孔某家的山墙砖块碰掉,砖块落入孔某家中,损坏电视机等家用物品。孔某旅游回来后发现,遂交涉,但未获结果。孔某向乙区法院起诉。乙区法

admin2012-08-16  41

问题 孔某在A市甲区拥有住房两间,在孔某外出旅游期间,位于A市乙区的建筑工程队对孔某隔壁李某的房屋进行翻修。在翻修过程中,施工队不慎将孔某家的山墙砖块碰掉,砖块落入孔某家中,损坏电视机等家用物品。孔某旅游回来后发现,遂交涉,但未获结果。孔某向乙区法院起诉。乙区法院认为甲区法院审理更方便,故根据被告申请裁定移送至甲区法院,甲区法院却认为由乙区法院审理更便利,不同意接受移送。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 甲、乙二区对本案都有管辖权  
B、向何法院起诉,由原告选择决定  
C、乙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D、甲区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如果认为无管辖权,应报A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关管辖的知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施工队不慎将孔某家的山墙砖块碰掉,砖块落入孔某家中,损坏电视机等家用物品,施工队侵害了孔某的财产权,因此,对于该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甲、乙二区均有管辖权。故选项A为正确说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故选项B为正确说法。
  根据最高法院民诉意见第三十三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本题中甲、乙二区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故乙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故选项D为正确说法。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Na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