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法院在审理某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丙国的法律,但丙国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乙国的法律,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乙国法律处理了案件。这个适用法律的过程称为( )。

admin2009-03-23  26

问题 甲国法院在审理某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丙国的法律,但丙国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乙国的法律,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乙国法律处理了案件。这个适用法律的过程称为(  )。

选项 A、包含直接反致的转致
B、包含间接反致的转致
C、包含转致的直接反致
D、包含转致的间接反致

答案1

解析 包含直接反致的转致是指,对某一案件,甲国法院依本国冲突规范指定运用乙国法,而乙国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丙国法,但丙国冲突规范反而指定适用乙国法,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了乙国实体法律处理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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