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陈某为了担保借款将自己的汽车抵押给王某,办理了抵押登记。此后,陈某未经王某的同意,将汽车出租给丁某。租期1年。半年后,陈某到期无力还款,王某行使抵押权拍卖了该汽车,被赵某购得。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陈某为了担保借款将自己的汽车抵押给王某,办理了抵押登记。此后,陈某未经王某的同意,将汽车出租给丁某。租期1年。半年后,陈某到期无力还款,王某行使抵押权拍卖了该汽车,被赵某购得。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14-11-25
42
问题
陈某为了担保借款将自己的汽车抵押给王某,办理了抵押登记。此后,陈某未经王某的同意,将汽车出租给丁某。租期1年。半年后,陈某到期无力还款,王某行使抵押权拍卖了该汽车,被赵某购得。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陈某和丁某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
B、陈某和丁某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
C、丁某有权不向赵某交付该汽车
D、丁某有权对陈某主张违约责任
答案
B,D
解析
《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该法条中只规定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物,但可以不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出租抵押物,因此,陈某和丁某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故A项错误,B项正确。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先抵押后出租,抵押权已经登记,不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故C项错误。《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5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 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所牵宠物狗易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强不理,仍
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机器设备设置抵押。乙公司欠付10万元租金时,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乙公司为现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万元和50万元的价格先后
甲公司签发一张汇票给乙,票面记载金额为10万元,乙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丙取得该汇票后又背书转让给丁,但将汇票的记载金额由10万元变更为20万元。之后,丁又将汇票最终背书转让给戊。其中,乙的背书签章已不能辨别是在记载金额变更之前,还是在变更之后。下列哪些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丙、丁以各自房产分别向乙银行设定抵押,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甲委托乙采购一批电脑,乙受丙诱骗高价采购了一批劣质手机。丙一直以销售劣质手机为业,甲对此知情。关于手机买卖合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2011年3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之后,丁公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备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关于该案
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刘某欲寻求法
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参加,双方互相
甲公司在2011年6月1日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届期无力清偿。2010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赠送一套价值50万元的机器设备。2011年3月1日,甲公司向丁基金会捐赠50万元现金。2011年12月1日,甲公司向戊希望学校捐赠价值100万元的电脑。甲公
庐阳公司系某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集团公司决定庐阳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鉴于庐阳公司已有的债权债务全部发生在集团公司内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影响金融工具流动性的主要因素有
女性,39岁,反复尿频尿急尿痛3年,加重时伴终术血尿,尿检查:红细胞白细胞满视野,尿普通细菌培养无菌生长,按膀胱炎治疗未见好转。如肾结核诊断明确,药物治疗首选是
小儿哮喘发作的病机是
下列各项中,应使用数量金额式账簿的是()。
甲公司对国务院某部门作出的某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对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人性自私”观点的错误在于违背了“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科学论断。()
农民崔某于1991年外出打工。自1992年起,其妻苗某和女儿崔艳便与崔某失去联系。1996年苗某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崔某死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宣告崔某死亡。此后不久,崔艳患重病,苗某无钱医治,同村另一寡妇易某热情相助,使崔艳转危为安。易某膝下无子女
等响曲线中的情感阈限是指
关于在调用模板函数时模板实参的使用,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Whatistheconversationmainlyabou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