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7-10-30  36

问题 关于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
B、应当具有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C、作为另一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不满2年的,不得作为新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
D、合伙人应当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答案A,C,D

解析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或者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对该专利代理机构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以该机构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故A选项正确。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该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机构名称;
(二)具有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三)具有符合该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设施。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在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中应当有3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二)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
(三)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四)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五)品行良好。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尚未正式办理辞职、解聘或离休、退休手续的;
(三)作为另一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不满2年的;
(四)受到《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五条规定的通报批评或者收回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惩戒不满3年的;
(五)受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根据上述规定,C、D选项正确。鉴于《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确定的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条件中并未对资金数额进行要求,故B选项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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