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公司为一家建筑公司,某日承建了一项大型的玻璃幕墙安装工程,为了顺利完成工程,2010年1月25日,甲公司与乙租赁公司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从乙公司处租赁一台大型的吊装设备,租赁期间为2010年2月1日~2010年5月1日,租金为10万元,乙
甲公司为一家建筑公司,某日承建了一项大型的玻璃幕墙安装工程,为了顺利完成工程,2010年1月25日,甲公司与乙租赁公司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从乙公司处租赁一台大型的吊装设备,租赁期间为2010年2月1日~2010年5月1日,租金为10万元,乙
admin
2012-03-06
29
问题
甲公司为一家建筑公司,某日承建了一项大型的玻璃幕墙安装工程,为了顺利完成工程,2010年1月25日,甲公司与乙租赁公司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从乙公司处租赁一台大型的吊装设备,租赁期间为2010年2月1日~2010年5月1日,租金为10万元,乙公司不收取押金,但甲公司应在起租日时开出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汇票。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出了经建设银行承兑的汇票,汇票金额为10万元,乙公司如约交付了机器设备。2010年5月1日,由于安装工程尚未结束,甲公司仍继续使用该设备,乙公司对此没有提出任何的异议,2010年6月1日,安装工程结束,甲公司将设备运至乙公司,乙公司认为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为3个月,租赁期满甲公司未归还设备,租赁期限应相应延长3个月,甲公司提前归还设备,应承担违约责任。2010年3月1日,乙公司为支付丙贸易公司的办公用品款,将甲公司为其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中,乙公司在票据背面仅签了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签章,没有作其他的记载。在乙公司和丙公司的合同履行过程中,丙贸易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交付办公用品的义务,在乙公司催告下仍不履行,乙公司为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查:丙公司系由A、B、C三名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09年11月1日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50万元,其中:A以现金人民币50万元出资;B以房屋折价人民币40万元出资;C以办公设施折价人民币60万元出资。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又吸纳D成为股东,D以60万元现金出资。后经有关中介机构评估和审定,在公司成立时,A出资的现金如数到位;C出资的办公设施实际价值只有人民币15万元。
[要求] 根据上面所述事实并结合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甲公司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期限是多少?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甲公司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期限是在2010年5月1日之前。根据规定,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本题中,甲公司开出的票据到期日为2010年5月1日,因此应该在此之前进行承兑。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uH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看,公司下列活动中属于长期投资表述正确的有()。
有一项看跌期权,执行价格为50元,1年后到期,期权价格为5元。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某公司从本年度起每年年初存入银行一笔固定金额的款项,若按复利计息,用最简便算法计算第n年年末可以从银行取出的本利和,则应选用的时间价值系数是()。
某企业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的比例为1:1,则该企业()。
假设中间产品的外部市场不够完善,公司内部各部门享有的与中间产品有关的信息资源基本相同,那么业绩评价应采用的内部转移价格是()。
在全部投资均于建设起点一次投入,建设期为零,投产后每年现金净流量相等的情况下,为计算内含报酬率所求得的年金现值系数应等于该项目的()。
下列有关成本计算制度表述中正确的是()。
某企业按年利率10%从银行借入款项800万元,银行要求企业按贷款限额的15%保持补偿性余额,存款利率为2%,该借款的有效年利率为()。
为确保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下列各项中,可用于协调所有者与经营者矛盾的措施有()。
根据商标法律制度的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可以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
随机试题
对活髓牙牙体缺损修复治疗的首要原则是
患者,男,23岁。6月23日就诊。近来天气炎热,大量食用冷饮,昨夜通宵在空调低温下休息,早起感发热恶寒,头痛,胸膈满闷,恶心,呕吐1次,腹泻3次,舌苔白腻,脉濡或缓。治疗最佳选方是
男性,78岁,胆囊切除术后第2天,自觉憋气、痰多、发热、腹痛。查:心率100次/分,心电图无特殊发现,白细胞17×109/L。为进一步诊断,应做的检查是
能够作为解偶联剂的物质是
由原发证机关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形不包括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的建设应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以确保安全规章制度的严密、完整、有序,这是()的应用。
关于抵押加购房综合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由()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一家公司预期损失为10亿元,非预期损失为5亿元,发生概率为3%,非预期损失为10亿元,发生概率为1%。若该企业有风险资本金8亿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researchledbytheUniversityofSydneyhasfoundthatpeopleoftenthinkotherpeoplearestaringatthemevenwhentheyar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