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建设单位选聘了B物业服务企业(简称B公司)从事某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为3年,合同履行2年后,该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了业主委员会,因该小区多数业主对B公司的工作不满,业主大会经表决决定解聘B公司,然后选聘C物业服务企业(简称C公司)并与之签

admin2015-05-24  17

问题 A建设单位选聘了B物业服务企业(简称B公司)从事某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为3年,合同履行2年后,该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了业主委员会,因该小区多数业主对B公司的工作不满,业主大会经表决决定解聘B公司,然后选聘C物业服务企业(简称C公司)并与之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但在C公司进场时,B公司以合同未到期,部分业主欠物业费为由,拒绝退出。
    请回答下列问题:
B公司应如何收回部分业主拖欠的物业服务费?

选项

答案对于部分业主拖欠的物业服务费,B公司可通过如下方式收回: (1)委托收取。委托C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代为收取,双方可签订协议。 (2)自行收取。通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对违约责任的处理约定进行追缴,例如通过协调、仲裁、诉讼等方式。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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