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公司于2020年5月1日开业,领受工商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商标注册证各一件;本公司实收资本3000万元,设立其他账簿6本。2020年发生如下业务: (1)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记载的购销金额为1360万元。 (2)4月,与甲企业签订以物易物

admin2022-04-19  29

问题 某股份公司于2020年5月1日开业,领受工商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商标注册证各一件;本公司实收资本3000万元,设立其他账簿6本。2020年发生如下业务:
(1)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记载的购销金额为1360万元。
(2)4月,与甲企业签订以物易物合同。合同规定,该公司以价值840万元的材料与甲企业价值940万元的产品交换,该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补价100万元。
(3)5月委托某服装厂为其定做一批服装,原材料由服装厂提供。双方签订服装加工合同,合同载明原材料金额为40万元,加工费15万元。
(4)年底与某银行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购置固定资产,合同载明租赁期限为5年,每年支付租金150万元。
(5)该公司研发部为某企业开发适用软件,双方签订技术开发合同一份,取得的报酬为1200万元,其中包括研究开发经费500万元。
(6)年底,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账户增加15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
(1)该股份公司领取的证件应缴纳的印花税。
(2)该股份公司按“购销合同”税目计算缴纳的印花税。
(3)该股份公司按“加工承揽合同”税目计算缴纳的印花税。
(4)该股份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5)该股份公司按“技术合同”税目计算缴纳的印花税。
(6)该股份公司营业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

选项

答案(1)该股份公司领取的证件应缴纳的印花税=4×5=20(元)。 (2)该股份公司按“购销合同”税目计算缴纳的印花税=(1360+840+940+40)×0.3‰×10000=9540(元)。 (3)该股份公司按“加工承揽合同”税目计算缴纳的印花税=15×0.5‰×10000=75(元)。 (4)该股份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150×5×0.05‰×10000=375(元)。 (5)该股份公司按“技术合同”税目计算缴纳的印花税=(1200-500)×0.3‰×10000=2100(元)。 (6)该股份公司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应纳印花税=(3000+150)×0.5‰×50%×10000=7875(元)。

解析 (1)征收印花税的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2)物易物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业务(3)中受托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属于真正的加工承揽合同,原材料40万元按照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
(3)业务(3)中受托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属于真正的加工承揽合同,加工费按照加工承揽合同缴纳印花税。
(4)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按借款合同计算缴纳印花税。
(5)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6)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贴花。同时,资本公积账户增加的金额也要贴花。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5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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