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有关法律体系与立法体系说法不恰当的是( )。
下列有关法律体系与立法体系说法不恰当的是( )。
admin
2022-01-21
22
问题
下列有关法律体系与立法体系说法不恰当的是( )。
选项
A、两者的内在组成要素的划分标准和依据不同
B、法律体系属于制度范畴,立法体系属于学科范畴,两者没有联系
C、两者包含的内容不同
D、两者都是以规范性文件为表现形式
答案
B,D
解析
B、D。立法体系属于制度范畴。立法体系不是以规范性文件为表现形式。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o2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14周岁生日当天,其父乙带其到动物园玩耍。在动物园内,两人不断向猴子抛洒瓜子等食物,遭到管理员丙劝阻。二人即将随身携带的鞭炮点燃投向猴群,管理员无奈将二人交与安保人员丁。在丁劝阻不能的情况下,将二人赶出动物园。二人非常气愤。遂再次买票进入动物园内,故意抛
甲明知被害人乙当时身无分文,但使用严重暴力压制其反抗,迫使对方于次日交付财物3000元。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何某在一快递公司担任装卸工,利用当班装卸托运包裹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窃取电脑、手机等物品,共计价值4.5万元。对何某行为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刑法》第72条规定的缓刑条件,因而应当宣告缓刑的对象是:()
张某犯了A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A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下列哪一选项的判决符合我国刑法规定?()
下列哪些行为成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关于贿赂犯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62题)
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李民为一农村青年,2012年大学毕业后工作一直没有着落,就随同乡一起加人了去北京打工的行列。2012年9月他们一行16人来到京望建筑集团,成为一位农民工。到2013年12月,临近新年,他们一行人欲返乡过年,向老板讨要工钱。老板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不给,使他们
下列哪些规范无权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随机试题
下列均属于状态函数的是()。
Mostchildrenwithhealthyappetitesarereadytoeatalmostanythingthatisofferedtothemandachildrarelydislikesfood.【
以下不可以跨年度使用的账簿有()。
担保证券涉及收购情形时,客户不得通过信用证券账户申报预受要约。()
下列关于活动课程主要属性的描述中不正确的是()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部分公文的送达和办理有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
音乐电视这种_______的艺术形式,已在中国民族化的过程中,_______出了一条成功的路子。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Howlongdidthechildrenplay?
MarkTwainpointedoutthatifworkweresopleasant,therichwouldkeepitforthemselves.Buthowevermuchpeoplemaythink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