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获私利于某日晚向乙家的羊圈内(共有29只羊)投放毒药,待羊中毒后将羊运走,并将羊肉出售给他人。甲的行为构成( )。

admin2016-01-08  32

问题 甲为获私利于某日晚向乙家的羊圈内(共有29只羊)投放毒药,待羊中毒后将羊运走,并将羊肉出售给他人。甲的行为构成(    )。

选项 A、盗窃罪
B、投毒罪
C、故意毁坏财物罪
D、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答案A,D

解析 投毒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本案中甲向乙家羊圈投放毒药,侵害的是确定数量的财产安全,因此不属于投毒罪。甲的投放毒药的行为实际上是为实现盗窃目的而采取的手段,因此构成盗窃罪,而不是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144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甲将因毒致死的羊的肉出售给他人,符合该条规定,即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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