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委托乙销售一批首饰并交付,乙经甲同意转委托给丙。丙以其名义与丁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将这批首饰以高于市场价10%的价格卖给丁,并赠其一批箱包。丙因此与戊签订箱包买卖合同。丙依约向丁交付首饰,但因戊不能向丙交付箱包,导致丙无法向丁交付箱包。丁拒绝向丙支付首饰款

admin2014-02-17  30

问题 甲委托乙销售一批首饰并交付,乙经甲同意转委托给丙。丙以其名义与丁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将这批首饰以高于市场价10%的价格卖给丁,并赠其一批箱包。丙因此与戊签订箱包买卖合同。丙依约向丁交付首饰,但因戊不能向丙交付箱包,导致丙无法向丁交付箱包。丁拒绝向丙支付首饰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卷三—4.单)

选项 A、乙的转委托行为无效   
B、丙与丁签订的买卖合同直接约束甲和丁   
C、丙应向甲披露丁,甲可以行使丙对丁的权利   
D、丙应向丁披露戊,丁可以行使丙对戊的权利   

答案C

解析 乙的转委托经过了甲的同意,故据《民法通则》第68条,转委托有效.A选项错误。   
因转委托有效,故丙成为甲的代理人,其以自己名义与丁订立买卖合同,构成间接代理。在间接代理场合,根据《合同法》第402条.该合同只在“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场合方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故B选项错误。   
因本题构成问接代理,故当丁不履行义务时.根据《合同法》第403条规定,丙应阳甲披露丁,甲可以行使丙对丁的权利,C选项正确。   
丙、戊、丁之间不存在间接代理关系(请注意:戊和丙是买卖关系,不是委托关系),因此不存在披露问题,D选项错误。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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