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提单是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支付货物的单证。下面说法错误的是哪项?
提单是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支付货物的单证。下面说法错误的是哪项?
admin
2013-06-09
43
问题
提单是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支付货物的单证。下面说法错误的是哪项?
选项
A、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B、承运人签发提单以外的单证用以证明收到待运货物,此类单证不得转让
C、承运人或者代其签发提单的人签发的提单是承运人已经按照提单所载状况收到货物或货物已经装船的最终证据
D、承运人或者代其签发提单的人未在提单上批注货物表面状况的,视为货物的表面状况良好
答案
C
解析
根据《海商法》第71条、第76条、第80条的规定可知,ABD三项符合法律规定,而C项应视为初步证据,故本题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X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01年3月,某村村委会经镇政府同意,在自村荒山开办一家采石厂。随即承包给村民甲和乙经营。因甲、乙不交第二年的承包费,村委会在请镇政府出面干预未果的情况下,欲请县矿产局进行干预。县矿产局经调查后认为,该采石厂未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村委会不具备采矿权的主体
关于当代中国法现代化,下列哪一个选项对此的表达是错误的?()
在学习“法的起源、法的发展”这部分内容时,法学院同学小费与小罗进行了讨论。小费认为:①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特殊公共权力系统即国家的产生、权利和义务观念的形成和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是法律产生的主要标志;②美国当代社会学家塞尔尼茨克认为,一个群体的法律
甲、乙两兄弟共同继承其亡父留下的4间瓦房。甲另有住房,4间瓦房由其弟乙居住。该县房产局在进行城市产权调查登记时,将4间瓦房确权给乙。甲得知后,非常生气,以房产局为被告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认为被告不适合,告知甲变更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因甲是县政府工作人员,
欧阳先生是一起行政诉讼案的原告,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依法提起了上诉。下列关于二审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面关于听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恩格斯在《致约,布洛赫》一信中曾经指出:“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惟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杨某需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杨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当由厂方缴纳。县税务局未采纳杨某的意
陈某于1997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1998年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了拉业务陈某四处寻亲访友。一日,陈某通过一个熟人介绍得知张某现在正需要法律帮助,陈某便登门拜访,希望能帮张某代理此案。看张某犹豫,陈某便拍着胸脯吹嘘说经办此案的法官正是自己的同学,只要交给自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盗窃?
随机试题
无线电设备中,当电源电路中有较重较大的元器件时,这些器件一般是安装在(),而不安装在()。
权力性推动有哪些?
对无明显潜伏期的疾病,判断医院感染的原则是
学生害怕在社交场合讲话,担心自己会因双手发抖、脸红、声音发颤、口吃而暴露自己的焦虑,觉得自己说话不自然,因而不敢抬头,不敢正视对方的眼睛。这种心理症状是()
公安民警在着装方面,应当保持()。
一般应标识签发负责人姓名的文件是:
舍格伦综合征的镜下病理变化。
在OSI参考模型中,在会话层之上的是______。
Abigfocusofthecriticismofcomputergameshasconcernedthecontentofthegamesbeingplayed.Whenthenarrativesoftheg
Inabout45years,temperaturesonEarthwillbehotterthanatanytimeduringthepastonemillionyears,saystheU.S.【B1】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