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市1区居民叶某购买了住所在乙市M区的大亿公司开发的位于丙市N区的商品房一套,合同中约定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位于丙市的仲裁委员会(丙市仅有一家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因大亿公司迟迟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叶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大亿公司以仲裁机构约定不
甲市1区居民叶某购买了住所在乙市M区的大亿公司开发的位于丙市N区的商品房一套,合同中约定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位于丙市的仲裁委员会(丙市仅有一家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因大亿公司迟迟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叶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大亿公司以仲裁机构约定不
admin
2018-05-10
29
问题
甲市1区居民叶某购买了住所在乙市M区的大亿公司开发的位于丙市N区的商品房一套,合同中约定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位于丙市的仲裁委员会(丙市仅有一家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因大亿公司迟迟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叶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大亿公司以仲裁机构约定不明,向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经审查,仲裁委员会作出了仲裁协议有效的决定。在第一次仲裁开庭时,大亿公司声称其又向丙市中级法院请求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申请仲裁庭中止案件审理。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庭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仲裁庭根据协议内容制作了裁决书。后因大亿公司不按调解协议履行义务,叶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大亿公司则以调解协议内容超出仲裁请求为由,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双方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仲裁庭正确的结案方式是:(2016年卷三第99题)
选项
A、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B、应当依据调解协议制作裁决书
C、将调解协议内容记人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D、根据调解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答案
A,D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51条第2款规定,双方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但需注意,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是调解书,而不是裁决书,根据调解协议的结果制作的是裁决书而不是调解书。因此,选项A、D正确,而选项B错误。
对于选项C,根据《仲裁法》第52条第2款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将协议的内容记录在调解书中,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不是将调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选项C表述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R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刘某与甲公司于2011年8月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套商品房以3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刘某。合同签订后,刘某支付了房款。2012年10月,房屋竣工后,刘某才发现,该套商品房已作为拆迁补偿安置房补给了谢某。刘某遂与谢某、甲公司发生纠纷。2013年
张某诉刘某欠款一案经甲市A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在一个月内归还张某欠款10万元。但张某迟迟不归还欠款,无奈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
债的法定移转指依法使债权债务由原债权债务人转移给新的债权债务人。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债的法定移转的情形?(2013年试卷三第59题)
下列哪一情形会引起无因管理之债?(2013年试卷三第21题)
红光、金辉、绿叶和彩虹公司分别出资50万、20万、20万、10万元建造一栋楼房,约定建成后按投资比例使用,但对楼房管理和所有权归属未作约定。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年试卷三第7题)
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机器设备设置抵押。乙公司欠付10万元租金时,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乙公司为现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万元和50万元的价格先后
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2题)
甲系某品牌汽车制造商,发现已投入流通的某款车型刹车系统存在技术缺陷,即通过媒体和销售商发布召回该款车进行技术处理的通知。乙购买该车。看到通知后立即驱车前往丙销售公司,途中因刹车系统失灵撞上大树,造成伤害。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67题)
随机试题
如果某种商品的需求曲线的斜率为负,在保持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该商品价格的上升会导致()
Sincefivecoursesareprovided,youarefreetochoose______onethatsuitsyoubest.
患儿女性,12岁,因“高热,多发口腔溃疡,双膝关节肿痛10天”就诊。当地医院予以抗感染治疗后,发热症状减轻,颜面部出现暗红色皮疹,部分融合成片,伴脱发,当地考虑药物过敏反应,静脉滴注地塞米松后皮疹较前明显好转。但仍有低热,口腔溃疡,进一步就诊。查体:体温3
静息电位产生的离子基础是()
下列关于地下防水施工的叙述错误的是()。
假设某企业每年需要某种小五金1000件,每件的订货成本为5元,每件物资的年保管费率为2%,每件产品的单价为50元,订货提前期为10天,该企业的工作日每年为300天。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在经济订货批量模型下,该企业追求的目标是()。
HowdoyouexplaineconomicsinplainEnglish?TheFederalReserveBankofNewYorkhasbeenansweringthequestionwithaneven
计算并填写下表:【3】
AnnisanEnglishgirlandfouryearsold.Annisamiddleschoolteacher.
WherewasSberrillgoingwhenFillmethe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