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国有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系划拨所得,该公司以本公司的一栋三层办公楼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后来由于办公人员增加,公司在办公楼上加盖了两层。银行贷款到期,公司无法偿还本息。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某国有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系划拨所得,该公司以本公司的一栋三层办公楼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后来由于办公人员增加,公司在办公楼上加盖了两层。银行贷款到期,公司无法偿还本息。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dmin
2016-01-28
35
问题
某国有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系划拨所得,该公司以本公司的一栋三层办公楼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后来由于办公人员增加,公司在办公楼上加盖了两层。银行贷款到期,公司无法偿还本息。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银行只能通过拍卖办公楼的方式实现抵押权
B、办公楼上新增的两层不是抵押财产
C、拍卖办公楼时,只能拍卖设定抵押权的三层,不能拍卖新增的两层
D、银行对拍卖三层办公楼的价款有优先受偿权
答案
A,C,D
解析
根据《担保法》第53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方式包括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对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抵押权实现方式并未作特殊规定,所以A选项不正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2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B选项正确,C选项不正确。第51条规定:“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办公楼拍卖后,应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银行才能优先受偿,所以D选项不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R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有关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郭某与段某因为邻里纠纷,郭某将段某打成轻伤,由于郭某真诚悔悟,并积极向段某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获得了段某的谅解,双方当事人准备刑事和解,则下列哪项说法正确?()
王某(17岁)对李某(16岁)实施了故意伤害的犯罪行为,田某(15岁)作为证人参与了该伤害案件的诉讼程序,根据案情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刑事诉讼程序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在一起盗窃案中,甲是被告人,乙是证人,那么关于甲、乙在刑事诉讼中的不同之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刘某因为涉嫌抢劫被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逮捕,但是在侦查羁押期限已经届满的时候,又发现刘某涉嫌盗窃。请回答以下问题:关于刘某聘请的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哪些?()
下列侦查实验中,可以被法律容许的有:()
甲乙共同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死刑,另外甲单独犯有强奸罪,也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在核准死刑中查明:甲的抢劫罪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不当;甲的强奸罪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乙的抢劫罪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关于此案的核准结果,下列表述何者正确?(
和兴公司欲办展销会,租赁了兴旺公司大楼向商户出租展台,消费者王某在其中旺通公司的展台购买了一台飞羽公司生产的电冰箱,使用中出现问题并造成伤害,王某索赔时遇下述公司相互推诿。下述公司的主张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A.五倍子B.海螵蛸C.五味子D.桑螵蛸乌贼科动物无针乌贼或金乌贼的内壳,习称
下列化疗药物不是头颈部肿瘤化疗的常用药物的是
严甲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何依据?一审法院的审理有无不当之处?
企业的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的保管期限一般是()。
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有()。
患活动性肺结核的人不准为国际口岸饮用水的从业人员。( )
阅读属于动作技能。
=_________。
WhichoneofthefollowingwasNOTamongtheconditionsofthemanseveralyearsago?
PassageSevenWhatdoesthepassagemainlydiscus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