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走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12-11-11  22

问题 关于走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误将淫秽光盘当作普通光盘走私入境。虽不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但如按照普通光盘计算,其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时,应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B、乙走私大量弹头、弹壳。由于弹头、弹壳不等于弹药,故乙不成立走私弹药罪
C、丙走私枪支入境后非法出卖。此情形属于吸收犯,按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论处
D、丁走私武器时以暴力抗拒缉私。此情形属于牵连犯,从一重罪论处

答案A

解析 选项A:“甲误将淫秽光盘当作普通光盘走私入境”。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由于甲没有走私淫秽光盘的故意,所以不能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但是,甲有走私的故意。所以,如果按照普通光盘计算,其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时,应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故,选项A正确。
    选项B:“乙走私大量弹头、弹壳”。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颁布的《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走私各种弹药的弹头、弹壳,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51条第l款规定,以走私弹药罪定罪处罚。这是因为弹头、弹壳还可能被再次组装成弹药。如果走私的是“报废或者无法组装并使用的各种弹药的”,按照走私废物罪定罪。所以,选项B错误。
    选项C:“丙走私枪支入境后非法出卖”。这种行为不能认定为吸收犯。要构成吸收犯,两个行为之间必须存在着“前行为是后行为的必经阶段”或者“后行为是前行为的当然结果”这样的关系。显然,“走私枪支入境后”的当然结果是非法持有枪支而不是非法出卖。非法出卖枪支侵犯了公共安全,这属于“另起犯意”。应当数罪并罚。故选项C错误。
    选项D:“丁走私武器时以暴力抗拒缉私”,这种情况确实属于牵连犯,但不是“从一重罪论处”。《刑法》第157条明文规定对这种情况要以妨害公务罪与走私武器、弹药罪数罪并罚。故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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