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走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关于走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12-11-11
18
问题
关于走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误将淫秽光盘当作普通光盘走私入境。虽不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但如按照普通光盘计算,其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时,应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B、乙走私大量弹头、弹壳。由于弹头、弹壳不等于弹药,故乙不成立走私弹药罪
C、丙走私枪支入境后非法出卖。此情形属于吸收犯,按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论处
D、丁走私武器时以暴力抗拒缉私。此情形属于牵连犯,从一重罪论处
答案
A
解析
选项A:“甲误将淫秽光盘当作普通光盘走私入境”。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由于甲没有走私淫秽光盘的故意,所以不能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但是,甲有走私的故意。所以,如果按照普通光盘计算,其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时,应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故,选项A正确。
选项B:“乙走私大量弹头、弹壳”。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颁布的《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走私各种弹药的弹头、弹壳,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51条第l款规定,以走私弹药罪定罪处罚。这是因为弹头、弹壳还可能被再次组装成弹药。如果走私的是“报废或者无法组装并使用的各种弹药的”,按照走私废物罪定罪。所以,选项B错误。
选项C:“丙走私枪支入境后非法出卖”。这种行为不能认定为吸收犯。要构成吸收犯,两个行为之间必须存在着“前行为是后行为的必经阶段”或者“后行为是前行为的当然结果”这样的关系。显然,“走私枪支入境后”的当然结果是非法持有枪支而不是非法出卖。非法出卖枪支侵犯了公共安全,这属于“另起犯意”。应当数罪并罚。故选项C错误。
选项D:“丁走私武器时以暴力抗拒缉私”,这种情况确实属于牵连犯,但不是“从一重罪论处”。《刑法》第157条明文规定对这种情况要以妨害公务罪与走私武器、弹药罪数罪并罚。故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P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对于报案、举报、控告,司法机关在接到后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983年3月2日,13岁的张某被公安局传唤,当晚被放回。此后张某报名参军,参加招工、招干都因政审不合格而被拒绝。后了解到,当年县公安局在传唤后,因工作失误错误地将张某列为“监控对象”进行监控达17年。张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对于张某的赔偿请求,下列哪些说法
方某系刑事被告人李某的保证人。被告人李某被取保候审期间逃匿,方某明知李某藏匿地点,却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该地点。有关机关应该当对方某采取以下哪些措施?
乙是一个卖淫女,甲曾多次给她介绍嫖客。后来乙将新结识的妇女丙介绍给甲,甲得知丙愿意从事卖淫的消息后,先后三次容留、介绍丙卖淫。此后,丙表示不干了,但甲威胁说如果丙不继续干,就去司法机关告发其以前的卖淫行为,丙由于惧怕只好继续接受甲为她介绍的嫖客。公安机关根
某县人民政府因一重点企业A公司建设需要,决定对其辖区内的某村村民予以集体搬迁。该村大部分村民(计60户)不服县政府的决定,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该村60户村民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则本案的第三人是:
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因王某超出了经营许可证指定的范围经营各种业务活动,对王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宣告处罚决定书时,王某不在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怎样将处罚决定书送达王某?
某县法院公开审判王某奸淫幼女案,县检察院以人员不足为由,未派人员出庭支持公诉。法院经审理,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5年。法定期限内检察院没抗诉,被告没上诉,判决生效后,王某的亲属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诉,本案在诉讼程序上的错误是:
乙是一个卖淫女,甲曾多次给她介绍嫖客。后来乙将新结识的妇女丙介绍给甲,甲得知丙愿意从事卖淫的消息后,先后三次容留、介绍丙卖淫。此后,丙表示不干了,但甲威胁说如果丙不继续干,就去司法机关告发其以前的卖淫行为,丙由于惧怕只好继续接受甲为她介绍的嫖客。公安机关根
列选项当中,那些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随机试题
一般认为汉字有___________五种基本笔画。()
某药物溶液加AgNO3试液,则生成Ag的黑色沉淀,该药物应为
生化汤的组成药物不包括
根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在进度计划实施过程中,应进行的进度控制工作包括:①跟踪检查,收集实际进度数据;②分析计划执行的情况;③将实际进度数据与进度计划对比;④对产生的进度变化,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调整计划;⑤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
某航空公司以正在建造中的大型客机设定抵押向银行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下列说法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关于养老保险,说法不正确的是()。
设y=y(x)由x-∫0x+ydt=0确定,则(dy/dx)|x=0=________.
Howdidthewomanfirstlearnaboutthestudentactioncoalition?
Intheolddays,lifewasdifficult.Enemiescould【B1】______youandkillorrobyou,andyouhadlittle【B2】______againstthem.P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