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申请人甲欲将其一件外观设计专利权转让给外国公司乙。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2-04-29  36

问题 中国内地申请人甲欲将其一件外观设计专利权转让给外国公司乙。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甲应当提交著录项日变更申报书并在提交申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事项变更费
B、甲应当提交《技术出口许可证》或者《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以及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转让合同
C、如果乙公司在中国没有营业所,则在办理著录项日变更手续时应当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D、如果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合格,则该专利权的转让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答案A,C

解析 《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清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由此可知,A选项正确。《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一部分第一章第6.7.2.2节规定,对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专利),转让方是中国内地的个人或者单位,受让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出具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出口许可证》或者《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或者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以及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转让合同。由此可知,中国单位或者个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向外国公司转让,并不需要提交《技术出口许可证》或者《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故B选项错误。《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由此可知,C选项正确。根据《专利法》第十条的规定可知,如果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合格,则该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故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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