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一审宣判后甲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县人民检察院未提出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罪名认定不当,量刑过轻,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判处有期徒刑8年。市人民法院的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一审宣判后甲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县人民检察院未提出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罪名认定不当,量刑过轻,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判处有期徒刑8年。市人民法院的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dmin
2014-05-30
28
问题
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一审宣判后甲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县人民检察院未提出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罪名认定不当,量刑过轻,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判处有期徒刑8年。市人民法院的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将抢夺罪改判为抢劫罪,将原判刑期改为8年
B、在维持原判罪名的情况下将原判刑期改为8年
C、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将罪名改为抢劫罪
D、维持原判
答案
4
解析
本题涉及上诉不加刑原则。《刑事诉讼法》第190条第1款规定了上诉不加刑原则,《刑诉解释》第257条第1款进一步加以明确:“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所以C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9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李某因犯侵占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同时宣告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后不久,发现判决宣告前李某还有盗窃罪没有被判决,且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情节属于可以免除处罚的有:()
下列哪些选项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研究犯罪构成的意义在于:()
被告人王某在某市宣武区白纸坊云霞彩扩部.撬锁人室盗窃被害人李某的海鸥牌照相机一部,柯达牌、富士牌彩色胶卷九十余个。李某是该盗窃案的被害人,蔡某是该案中的证人,那么李某和蔡某在刑事诉讼中的不同之处表现在哪些方面?()
某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发现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5年的第二审生效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该检察分院应按下列哪一程序处理?()
刘某和孙某系好友,孙某在非洲经营多个业务,其中包括黄金开采。刘某告知孙某国内黄金行情很好,两人遂决定将非洲的黄金进口国内贩卖,但是贵重金属关税较高,两人遂决定从非洲直接将黄金绕关运进中国。孙某从非洲前后三次走私黄金,市值共计500万元。对孙某的行为如何评价
王某因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王某未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在抗诉、上诉期满后第二天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得作出下列哪项处理?()
冯某晚餐与朋友聚会时有微量饮酒,在回家途中,路遇交警检测酒驾,为了逃避交警对其检测,冯某在闹市高速倒车企图逃窜,造成二人受伤、三辆汽车被撞。关于冯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警察对于下列哪些情形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随机试题
亨利定律的适用范围是低压浓溶液。()
患者,女性,50岁。2个月前因急性脑梗死致右侧肢体瘫痪,出院后由老伴照顾。作为社区护士,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时,侧重点应该是
走私行为是违反()的行为。
处于成长阶段的行业,产品价格_______,利润为_______。()
上市公司收购行为完成后,下列情形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中国古典园林既具有艺术观赏价值,又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研究价值,具有求乐、求美、求新、求知等多方面的旅游功能。()
人与人之间通过一定方式进行接触,在心理或行为上产生相互影响的过程是()。
设A,B均为n阶矩阵,E+AB可逆,化简(E+BA)[E一B(E+AB)-1A].
Whatarethesepeopleplanningtodo?
______wehavefinishedourlesson,weshallstarttodosomerevisionwork.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