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10个A国人出资在B国登记设立,公司的管理中心地和营业中心地均在C国,但在D国、我国均设有营业所。后来甲公司在我国的营业所与我国乙公司发生合同纠纷,乙公司在我国法院对甲公司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dmin2009-01-19  33

问题 甲公司,为10个A国人出资在B国登记设立,公司的管理中心地和营业中心地均在C国,但在D国、我国均设有营业所。后来甲公司在我国的营业所与我国乙公司发生合同纠纷,乙公司在我国法院对甲公司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如果我国法律规定该纠纷适用甲公司的国籍国法,则应适用A国法
B、如果我国法律规定该纠纷适用甲公司的住所国法,则应适用C国法
C、如果我国法律规定该纠纷适用甲公司的营业所所在地法,则应适用C国法,因为甲公司的营业中心所在C国
D、如果我国法律规定该纠纷适用甲公司的营业所所在地法,则应适用我国法,因为与合同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在我国

答案2,8

解析 选项A的考查内容为我国如何确定(涉外)法人的国籍,《公司法》第192条规定,本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民通意见》第184条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据此,我国依据法人的设立登记地来确定法人的国籍,选项A所言依据的标准是成员国籍主义,或曰资本控制主义,在题目设定条件下是错误的。选项B的考查内容为我国如何确定(涉外)法人的住所,《民法通则》第39条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法》第10条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据此,我国以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住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说兼采管理中心所在地说和营业中心所在地说,本题中甲公司的管理中心所在地和营业中心所在地均在C国,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C国无疑,选项B正确。选项C的考查内容为法人有2个以上营业所的情况下,对其营业所的确定。《民通意见》第185条规定,当事人有2个以上营业所的,应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为准;当事人没有营业所的,以其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准。因此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本题答案为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zK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