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行为不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2006年卷二第56题)

admin2017-03-01  31

问题 下列哪些行为不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2006年卷二第56题)

选项 A、甲遭受乙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在防卫过程中一棒将乙打倒,致乙脑部跌在一块石头上而死亡。法院认为甲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应以防卫过当追究刑事责任
B、甲对乙进行非法拘禁,在拘禁过程中,因长时间捆绑,致乙呼吸不畅窒息死亡
C、甲因对女儿乙的恋爱对象丙不满意。阻止乙、丙正常交往,乙对此十分不满,并偷偷与丙登记结婚,甲获知后对乙进行打骂,逼其离婚。乙、丙不从,遂相约自杀而亡
D、甲结婚以后,对丈夫与其前妻所生之子乙十分不满,采取冻饿等方式进行虐待,后又发展到打骂,致乙多处伤口腐烂,乙因未能及时救治而不幸身亡

答案B,C,D

解析 A选项,甲防卫过当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    B选项,非法拘禁过失致人死亡的,成立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不单独按照过失致人死亡罪处理。    C选项,暴力干涉婚姻造成他人死亡的,成立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结果加重犯,不单独按照过失致人死亡罪处理。    D选项,虐待家庭成员的,构成虐待罪,过失致人死亡的,成立虐待罪的结果加重犯,不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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