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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人组成一合伙组织从事经营活动。在合伙协议中,三人约定平均享有利润,平均承担合伙债务。由于经营不善,该合伙组织对外欠下30万元债务。甲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向债权人丁支付了10万元欠款,但乙、丙因无力偿还,没有向丁还债。3个月后,丁要求甲继续还债,甲
甲、乙、丙三人组成一合伙组织从事经营活动。在合伙协议中,三人约定平均享有利润,平均承担合伙债务。由于经营不善,该合伙组织对外欠下30万元债务。甲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向债权人丁支付了10万元欠款,但乙、丙因无力偿还,没有向丁还债。3个月后,丁要求甲继续还债,甲
admin
2019-07-24
27
问题
甲、乙、丙三人组成一合伙组织从事经营活动。在合伙协议中,三人约定平均享有利润,平均承担合伙债务。由于经营不善,该合伙组织对外欠下30万元债务。甲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向债权人丁支付了10万元欠款,但乙、丙因无力偿还,没有向丁还债。3个月后,丁要求甲继续还债,甲称自己已经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没有义务继续还债,丁只能找乙、丙追债。
甲的主张能否成立?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加以分析。
选项
答案
甲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民法原理,合伙人应对个人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一个法定原则。不过,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清偿包括两层关系:在对外关系上,任何合伙人均应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每个合伙人都负有用自己的全部财产清偿全部合伙债务的义务。即使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作出了与此不同的约定,该约定也是无效的。在清偿了合伙债务后,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应当根据出资比例或者合伙协议确定分担比例。偿还合伙债务超出自己应当承担比例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因此,在本案中,甲仍然有义务偿还全部合伙债务,而不能以“已经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为由拒绝偿还债务。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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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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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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