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市居民赵某在前往乙市出差期间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乙市丙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5天,并罚款300元。赵某不服,向乙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乙市公安局将处罚结果改为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元,赵某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管辖问题,说法错误的是:
甲市居民赵某在前往乙市出差期间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乙市丙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5天,并罚款300元。赵某不服,向乙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乙市公安局将处罚结果改为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元,赵某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管辖问题,说法错误的是:
admin
2009-04-23
31
问题
甲市居民赵某在前往乙市出差期间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乙市丙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5天,并罚款300元。赵某不服,向乙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乙市公安局将处罚结果改为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元,赵某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管辖问题,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丙区公安分局和乙市公安局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均可以受理此案
B、赵某居住地甲的基层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此案
C、若赵某向丙区公安分局和乙市公安局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同时提起诉讼,丙区公安分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首先收到起诉状,乙市公安局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首先立案,则应由丙区公安分局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该案
D、赵某居住地甲市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将该案将移送丙区公安分局或者乙市公安局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
答案
8
解析
本题考点是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7条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乙市公安局改变了丙区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因此乙市公安局和丙区公安局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均享有管辖权。
《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赵某被行政拘留,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因此,赵某的居住地人民法院也享有管辖权。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赵某同时向两个法院提起诉讼,由最先受到起诉状的法院管辖,而不是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这里注意与《民事诉讼法》相区别。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1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因此,移送管辖只发生在受理案件的法院不具有管辖权的情况下。本案中,赵某居住地甲市的基层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此案,所以并不发生移送管辖的情况。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X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检察官在市检察院任职,今年他的哥哥的儿子从国外留学回来,并有幸进入市检察院工作,那么他们俩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法律移植在不同的情形具有不同的类型,其一般包括:
华宇房地产公司从某市政府以出让方式获得市郊一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出让合同中规定,华宇公司应至迟于1996年10月10日破土动工,对该土地进行开发。由于房地产市场行情下跌,公司领导于1996年9月决定暂停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对房地产市场采取观望态度,1
两艘同属巴拿马国籍的船舶在韩国海域发生碰撞,后均首先到达我国的大连港。其中一艘“玛丽号”向我国大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对另一艘碰撞船舶“哥白号”进行扣押。我国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应适用的法律是:()。
某法官在一物权案件的判决书中,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的说明》对物权法进行了解释,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甲乙公司签订一项进口商品合同的协议,规定的价格术语为CIF,卖方乙公司委托中国某航运公司丙作为承运人,丙签发了清洁提单。货物运抵收货港后,买方检验货物时发现,货物发生损失,经查明,该损失是由于丙公司的船员为排雨水而用铁棒疏通排水管道,但不慎将排水管道捅破,
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下面的做法哪项不符合这一规定?
肖某到商场购得促销产品诺基亚手机一部,商场明示促销产品如有质量问题,只换不退。在保修期内,手机出现故障,经过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肖某遂提交有关行政部门鉴定,结果显示该手机为冒牌产品,且为不合格商品。鉴于以上事实,肖某的如下请求哪些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北齐时期,一个年轻人对父母供养有缺,并在父母去世时服丧不如礼,依据《北齐律》,对该年轻人的行为可以以下列哪种罪名论处?
A国的船舶运送被拐卖儿童到B国,在B国领海交易,被B国海上警察发现,B国警察——直紧迫该船至C国领海,并将该船舶逮捕。这一做法是否正确?()
随机试题
凡输出量与输入量的导数成正比的环节,均称为________。
患者,男,59岁。原发性高血压,拟出院,护士在对其行卫生宣教。与健康教育相比较,卫生宣教的主要特点是
可耗气伤津,挟湿的邪气是
中小企业是我国最具活力的企业群体,在GDP中的比重约占60%,提供了70%的城镇就业岗位。自2011年以来,受需求不足、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较大困难,为此国家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这有利于()。
下列关于不存在母基金份额的分级基金具有的两个特点,说法不正确的是()。
税法与民法关系的陈述,下列错误的是()。
数字出版产品发布和运营服务工作的特点包括()等。
在讲授法的方式中,画龙点睛式讲授的优点包括()。
发酵是人类较早接触的一种生物化学反应,如今在食品工业、生物和化学工业中均有广泛应用。以下没有用到发酵工艺的是:
计算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