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关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卷一—44,单)

admin2014-03-16  24

问题 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关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卷一—44,单)

选项 A、MIGA承保的险别包括征收和类似措施险、战争和内乱险、货币汇兑险和投资方违约险   
B、作为MIGA合格投资者(投保人)的法人,只能是具有东道国以外任何一个缔约国国籍的法人   
C、不管是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者,还是发达国家的投资者,都可向MIGA申请投保   
D、MIGA承保的前提条件是投资者母国和东道国之间有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为了缓解或消除外国投资者对政治风险的担心,世界银行于1984年制定了《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草案,几经修订后于1985年在韩国汉城通过,因此又简称《汉城公约》。依《汉城公约》于1988年4月建立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以下简称“MIGA”)是世界银行集团的第五个新成员,直接承保成员国私人投资者在向发展中国家成员投资时可能遭遇的政治风险。   
MIGA承保的险别主要包括征收和类似措施险、战争和内乱险、货币汇兑险和政府违约险,此外,依《汉城公约》规定,应投资者和东道国联合申请并经机构董事会特别多数票通过,承保范围还可扩大到上述险别以外的其他非商业风险。A项错误,MIGA承保的险别不包括投资方违约险。   
关于合格的投资者,依《汉城公约》第13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均有资格取得机构的担保:(1)该自然人不是东道国的国民;(2)该法人不具有东道国的法人资格或在该东道国设有主要营业地点;(3)相关法人的经营按商业规范以商业盈利为目的。但如经投资者和东道国的联合申请,且用于投资的资本来自东道国境外,经机构董事会特别多数票通过,可将合格投资者扩大到东道国的自然人、在东道国注册的法人以及其多数资本为东道国国民所有的法人。据此,B项错误,作为MIGA合格投资者(投保人)的法人,除具有东道国以外缔约国国籍的法人外,满足一定条件时,还包括东道国法人。   
担保机构成立的目的是要促进生产性资金流向发展中国家。因此,《汉城公约》第12条和第14条明确规定,机构只对向发展中国家成员领土内的投资予以担保,且要求外资必须能够在这些发展中国家得到公正平等的待遇和法律保护。但对于投资者是来自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却没有限制。故C项正确。   
投资者母国和东道国之间是否订有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并非M1GA承保的前提条件。D项说法纯属无中生有,错误。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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