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西周与宋朝婚姻制度的对比,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关于西周与宋朝婚姻制度的对比,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dmin
2013-06-09
22
问题
关于西周与宋朝婚姻制度的对比,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选项
A、西周时结婚必须通过“六礼”程序完成,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至此婚礼始告完成;西周时结婚必须实行“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一夫一妻”制,在宋朝时依旧保留
B、宋律规定“男年十五,女十三以上,并听婚嫁”,对违反成婚年龄的,不准婚嫁;并严格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结婚
C、按照周朝的礼制,女子“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在宋朝时对这一点稍有变通,规定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可见,女子的离婚自由有所扩大
D、宋律规定,如夫亡,妻“不守志”者,“若改嫁,其现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
答案
B
解析
在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婚姻方面,宋朝有所放宽,允许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所以B项错误。其余选项都是周宋两朝婚姻制度的正确对比,应注意领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s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王某因涉嫌贪污而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按照法律规定,下列哪个机关应当将王某被逮捕的事情通知其家属?()
李某与邻居张某因公房发生纠纷,李某趁张某上班之机将房门撬开,强行将张某的家具、物品全部搬到院内搁放,拦上绳子以示防止丢失,还拆除了屋内的电表、电灯。张某发现后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决定。李某认为处罚太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简易程序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某县交通局以李某无运营证进行运输活动将他的小轿车予以扣押。1个月后,该局通知李某将车领回,但该车在扣押期间被使用,因发生交通事故遭到部分损坏。李某就该损坏,要求县交通局赔偿。县交通局不予理睬。关于本案,下列哪个说法正确?()
下列再审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的是:()
下列有关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有?()
房地产管理局认为耿某修建在其住宅楼前的房屋为违章建筑,给予耿某罚款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拆除。耿某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将违章建筑拆除。房地产管理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下列哪项说法是不正确的?
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的某超市保安人员怀疑袁某偷拿了超市的东西,于是拦住袁某不让其离开,袁某不承认,与保安人员发生口角,继而有打斗。保安人员迅速制服了袁某,随即对其进行殴打,致其轻伤。请回答下列问题。假设袁某是外地来深圳旅游的游客,本案的地域管辖应当是:(
随机试题
在考生文件夹下,已有“tTest.txt”文本文件和“samp1.mdb”数据库文件,“samp1.mdb”中已建立表对象“tStud”和“tScore”。试按以下要求,完成表的各种操作:(1)将表“tScore”的“学号”和“课程号”两个字段设置为复合
我国未来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的基本趋势之一是【】
正式组织与非正式组织共生共存是组织的天然属性,从这两种组织的本质出发,使非正式组织和正式组织有机配合,就是使组织成员的心理和信息顺利沟通。()
所有权人有权向第三人追索原物的情况有()
单侧肺局限性哮鸣音可见于
下列土地中,不适宜进行城市建设的有()。
会员大会是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决策机构。()
音乐课程目标主要体现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三个层面,其中音乐知识与技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下面的哪项内容不属于音乐知识与技能的范畴?()
美国科学家发现,雄性非洲慈鲷鱼能通过观察其他雄性成员在抢占地盘争斗的表现而评估对手的实力,在加入战斗时总是挑战那些最弱的对手。这是科学家首次发现鱼类具有这种推理能力。由此可以推知()。
营销近视症是指不适当地把主要精力放在产品上或技术上,而不是放在市场需要上.结果导致企业丧失市场.失去竞争力。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最符合营销近视症的一项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