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债权人乙下落不明而将应交付的货物提存,提存后如货物遇风险而灭失,则该损失应由( )承担。

admin2013-08-15  35

问题 甲因债权人乙下落不明而将应交付的货物提存,提存后如货物遇风险而灭失,则该损失应由(    )承担。

选项 A、甲
B、乙
C、提存部门
D、甲乙分担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101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债权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在提存后,债权人与提存机关之间会形成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提存具有使债务人摆脱债务约束的效力,因此自提存之日起,债权人即独立地享有提存所设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债权人在规定期间内,对提存机关享有交付提存物的请求权,同时须承担提存费用。而毁损灭失的风险也由债权人承担,故本题选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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