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诉讼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下列诉讼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dmin
2009-04-23
29
问题
下列诉讼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选项
A、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某区检察院因证据不足而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则被羁押的李某应当被立即释放。
B、崔某在其涉嫌强奸一案被起诉到某县人民法院后伺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审理,某县人民法院遂决定中止审理该案。
C、王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中,对于凶器产生重大争议,要求调取新的物证,因此可延期审理。
D、因违反法庭秩序而被羁押的许某,对该决定不服可以向作出该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内不停止执行
答案
2,8
解析
依据《刑诉法》143条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所以A的处理方式是正确的。依据《高法解释}第181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可见,B中应适用裁定而非决定。依据《刑诉法》第165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所以,C项符合延期审理的适用情形。依据《刑诉法》第161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所以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而非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应选肋。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S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司法制度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假设甲乙丙三国都是《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会员国,依据公约的规定,以下投资者中,一般不能够被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承保的是哪项?()
约翰出生在A国,其父亲是B国人,母亲是C国人,AC两国采取出生地主义,B国采取血统主义。根据有关国际法规则,对于约翰此时国籍状况,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1982年宪法历经了四次修正,其中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的是哪次修宪?()
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章应报哪些机关备案?
定居甲国的华侨王某与李某在甲国结婚,后王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王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某大学教授在2007年6月份的下列哪些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展某,女,17岁,检察院以爆炸罪对其提起公诉。因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遂要求某律师事务所指定律师为其辩护。该律师事务所指定王律师作辩护人。王律师不得以什么理由,拒绝担任辩护人?()
中立国是国际法中一类特殊国家。成为国际法上的永久中立国,应满足下列哪些条件?()
下列哪些情形是“不作为犯”?
随机试题
Whatskilldoesateacherwanttotrainwhenhe/sheasksstudentstoreadapassagequicklytocatchthegeneralidea?
礞石滚痰丸的功能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开办中外合资企业丙公司,经营房地产。因急需周转资金,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合同,以某宗国有土地作抵押贷款。典当期满后,丙公司未按约定回赎,某典当行遂与了公司签订协议,将土地的使用权出售给丁公司。经丁公司申请,2001年4月17日市国土局的派出机
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有哪些方面?()
某生产企业拟采购一批工程车辆,为了充分体现绿色采购、低碳经济,以及政府对于车辆尾气排放和强制报废的要求,本次采购最适合的评标方法是()。
下列关于三类工程综合平衡的论述,正确的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问题。木桩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22条规定,人民警察不得()
查询设计器中包括的选项卡有______。
以下程序中,for循环体执行的次数是【】。#defineN2#defineMN+1#defineKM+1*M/2main(){inti;for(i=1;i<K;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