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必须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必须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admin
2009-03-12
28
问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必须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选项
A、县政府为汪某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杨某认为该行为侵犯了自己已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B、高某因为偷税被某税务机关处罚,高某不服
C、派出所因顾某打架对其作了处罚,顾某认为处罚太重
D、对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处罚不服
答案
A
解析
关于A选项,根据上引《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的规定可知,杨某认为县政府为汪某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行为侵犯了自己已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应为复议前置,A项正确。
关于B选项,根据上引《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款的规定可知,只有对征税行为不服的纳税争议案件才适用复议前置。纳税争议是指相对人与税收机关在纳与不纳、纳税数额多少方面产生的争议,而题中的行为是税务机关对偷税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并不是纳税争议,所以不适用复议前置,故选项B不是本题答案。
关于C、D选项,该行为是行政机关的处罚行为,《行政处罚法》并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L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俄罗斯公民萨沙来华与中国公民韩某签订一份设备买卖合同。后因履约纠纷韩某将萨沙诉至中国某法院。经查,萨沙在中国境内没有可供扣押的财产,亦无居所;该套设备位于中国境内。关于本案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华声商店的经理王某在与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工作人员就音像制品的质量问题进行交涉的过程中,因语言过于激烈导致争吵,王某不慎将货架上的音像制品碰落并踩坏一些,为音像制品的损害赔偿问题,双方发生争议,江南音像出版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华声商店赔偿。在这一案件中,被损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住所在M省甲县的旭日公司与住所在N省乙县的世新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地为M省丙县,并约定如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在北京适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履行过程中,因工程款支付问题发生争议,世新公司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甲在丽都酒店就餐,顾客乙因地板湿滑不慎滑倒,将热汤洒到甲身上,甲被烫伤。甲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程某诉刘某借款诉讼过程中,程某将对刘某因该借款而形成的债权转让给了谢某。依据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哪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黄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陈某返还借款。送达支付令时,陈某拒绝签收,法官遂进行留置送达。12天后,陈某以已经归还借款为由向法院提起书面异议。黄某表示希望法院彻底解决自己与陈某的借款问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甲公司、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合作开发的A区房屋归甲公司、B区房屋归乙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委托书》,委托丙公司对外销售房屋。《委托书》中委托人签字盖章处有乙公司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王某签字,王某同时也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查看《合作开发协议
下列哪一情形会引起无因管理之债?(2013/3/21)
随机试题
A.先煎B.后下C.包煎D.泡服E.冲服蒲黄入汤剂宜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的施工,若为砂土,以及对噪声或泥浆污染要求严格的场地,应根据现场条件选用下列搅拌工艺()。
下列选项中,属于另类投资的是()。Ⅰ.固定收益率资产Ⅱ.对冲基金Ⅲ.私募股权Ⅳ.大宗商品
以下是某教师上美术鉴赏模块《独特的韵味——中国画》一课的教学片段:(1)教师利用PPT播放一系列中国画作品请学生欣赏并发表自己的看法。(2)教师讲述中国画的独特韵味,引导学生从构图、用笔用墨、以形写神等方面欣赏中国画作品。(3)学生欣赏有代表性的中国
雪鸡是海拔分布最高的鸡类,在永久积雪带山地繁殖,并随季节变化进行垂直迁徙。据此回答问题。用GIS研究雪鸡迁徙路线的影响因素,需要获取沿线的地理信息是()。①湿地分布②岩石类型③政区分布④雪线高度
我国数学家华罗庚在一次报告中,以“一支粉笔多长为好”为例来讲解他所倡导的优选法。对此,他解释道:“每只粉笔都要丢掉一段一定短的粉笔头,但就这一点来说,愈长愈好。但太长了,使用起来很不方便,而且容易折断。每断一次,必然浪费一个粉笔头,反而不合适。因而就出现了
8,10,14,22,38,()
WhileAmerica’sleadersworryabouthowtocurbChina’sincreasinginfluenceincurrency,inflation,andtradeissues,theyare
有以下程序:#includemain(){inta=1,b=1;while(a一一)b一一:printf("%d%d\n",a,b);}程序的运行结果是()。
Iwasthirty-seventhen,strappedinmyseatasthehuge747plungedthroughdensecloudcoveronapproachtotheHamburgairpo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