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从部队复员回家,开了一家私人企业,效益比较好。为了照顾经济条件不好的妹妹,将妹妹的3岁孩子乙接到自己的家里,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抚养教育。甲自己有亲生的子女丙和丁,还有结婚时配偶带来的其前夫的孩子戊。戊2岁时来到甲家,并一直由甲与其配偶共同抚养。甲还有父母
甲从部队复员回家,开了一家私人企业,效益比较好。为了照顾经济条件不好的妹妹,将妹妹的3岁孩子乙接到自己的家里,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抚养教育。甲自己有亲生的子女丙和丁,还有结婚时配偶带来的其前夫的孩子戊。戊2岁时来到甲家,并一直由甲与其配偶共同抚养。甲还有父母
admin
2016-05-05
28
问题
甲从部队复员回家,开了一家私人企业,效益比较好。为了照顾经济条件不好的妹妹,将妹妹的3岁孩子乙接到自己的家里,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抚养教育。甲自己有亲生的子女丙和丁,还有结婚时配偶带来的其前夫的孩子戊。戊2岁时来到甲家,并一直由甲与其配偶共同抚养。甲还有父母、祖父母、未成家的弟弟。以甲的企业收入为主要来源,一家人生活幸福美满。但不幸的是,甲在一次外出采购途中,因车祸死亡。题中对甲的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的人是:
选项
A、乙
B、戊
C、甲的配偶和亲生子女丙、丁
D、甲的父母、祖父母、已经出嫁的妹妹和未成家的弟弟
答案
A
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乙是甲妹妹的孩子,不是甲的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乙不是甲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而戊2岁时来到甲家,并一直由甲与其配偶共同抚养,说明戊是甲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而甲的配偶和亲生子女丙、丁,甲的父母、祖父母、已经出嫁的妹妹和未成家的弟弟等均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由此可见,只有乙不是甲的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所以,A选项是正确的,BCD选项均是错误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G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小贝购得一只世界杯指定用球后兴奋不已,一脚踢出,恰好落入邻居老马家门前的水井中,正在井边清洗花瓶的老马受到惊吓,手中花瓶落地摔碎。老马从井中捞出足球后,小贝央求老马归还,老马则要求小贝赔偿花瓶损失。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王某、李某、刘某准备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如下事项:王某以自己拥有的一项发明专利出资;合伙企业的事务由李某全权负责;刘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李某承担无限责任。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有限合伙企业的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后,发起人…般不得退股、不得抽回股本。但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发起人可以抽回股本?()
某甲投保人身保险,约定遭受具体伤害时由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合同成立2年后,某甲在一次翻墙人室行窃时从墙上掉下来,摔成粉碎性骨折。据此,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甲为其7岁的幼子投保了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后甲急需一笔钱,遂将该保险合同质押给银行,获得一笔贷款。有关该保险合同和质押行为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茂发、大阳、日盛公司三家发起人决定以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设立以塑料制品生产为主要经营范围的大兴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l亿元。请回答以下问题: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并经验资机构验资及出具证明后,发起人主持召开了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进行的下列活动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中外合资企业经营行为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2009年10月,美国美帝公司与上海山丹公司订立合营企业合同,约定美帝公司以外币、机器设备和专有技术合计人民币400万元出资,山丹公司以场地使用权、厂房和人民币合计100万元出资,在上海设立一家合营企业。合同报审批机关批准时,审批机关的接待人员对合同报批的
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期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女友乙作生日礼物,乙不知本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晓该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给乙,对于乙的付款请求,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甲公司欲与某外国公司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就相关事项咨询律师。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在国际化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国际化企业有不同的总体战略可供选择。当企业国际化经营发展到较高的成熟阶段的时候,其适宜采取的战略是()
手抖、饥饿,应考虑其原因是
多肽链中主链骨架的组成是
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和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应共同遵循的程序有()。
学生在学习了“三角形”知识之后,再学习等腰三角形、直角三角形知识,这种学习是上位学习。()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历史上的遵义会议有很多相似之处,主要包括()。
求.
Suicide,proclaimedAlbertCamus,aFrenchAlgerianauthor,philosopher,andjournalist,in"TheMythofSisyphus",istheonly
下列问题是基于以下的5阶B树结构,该B树现在的层数为2。
"Thepenismorepowerfulthanthesword."Therehavebeenmanywriterswhousetheirpenstofightthingsthatwerewrong.Mr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