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屋登记簿上所有权人为甲,但乙认为该房屋应当归己所有,遂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争议房屋归乙所有,但裁决书生效后甲、乙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一月后,乙将该房屋抵押给丙银行,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53题)

admin2012-12-10  38

问题 某房屋登记簿上所有权人为甲,但乙认为该房屋应当归己所有,遂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争议房屋归乙所有,但裁决书生效后甲、乙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一月后,乙将该房屋抵押给丙银行,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53题)

选项 A、房屋应归甲所有
B、房屋应归乙所有
C、抵押合同有效
D、抵押权未成立

答案B,C,D

解析 选项ABD考查通过仲裁裁决发生物权变动的特殊规定。根据《物权法》第28条的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以及《物权法》第31条的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可知,本题中,房屋原为甲所有,但因仲裁裁决导致了房屋发生物权变动,从裁决书生效时房屋应归乙所有。但是由于乙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故乙将该房屋抵押给丙银行的处分行为,不能发生物权效力。据此,选项A错误,选项BD正确。选项C考查物权和债权的区分原则。根据《物权法》第15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可知,即使乙、丙之间未发生设定抵押权的物权效力,但是不影响乙、丙之间抵押合同的效力。据此,选项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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