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文书的生效时间,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dmin2021-12-19  58

问题 关于法律文书的生效时间,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选项 A、允许上诉的一审判决,从判决宣告之日15日内未上诉的
B、一审普通程序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的,公告送达
C、选民资格案件,原告如果不服判决,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次日起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D、调解书不能当庭送达双方当事人的,各自签收时调解书对本人发生效力

答案A,B,C,D

解析 《民诉意见》第165规定:“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的次日起计算。”所以上诉期应当从收到判决书的次日而非判决宣告之日起起算,A项的表述错误,当选《民诉意见》第9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中记明。”定期宣判时,当事人不签收法律文书的,视为送达,而不是公告送达,B项说法错误,当选《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适用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不能上诉,C项说法错误,当选;《民诉意见》第96条规定:“调解书不能当庭送达双方当事人的,应以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调解书生效日期。”调解书不能同时送达的,只有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后才发生法律效力,D项的说法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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