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案件事实中,并非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是哪项?( )
下列案件事实中,并非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是哪项?( )
admin
2009-09-27
32
问题
下列案件事实中,并非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是哪项?( )
选项
A、甲公司诉乙公司侵犯其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对于乙公司产品的制造方法不同于甲公司的专利方法
B、李某诉供电局安装的高压线过低而致自己左臂残疾,就李某无视危险标志而经过高压线的事实
C、胡某诉吴某饲养的狼狗咬伤自己,就胡某有过错的事实
D、曾某诉某公司产品存在严重缺陷致使自己人身伤害,就产品存在严重缺陷的事实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7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概述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点。
2001年2月16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在2月14日召开的辽宁省沈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在对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进行表决时,应到代表508名,出席会议代表474名,报告获赞成票218票,反对的162票,弃权82人,9人未按表决器,致
论新形势下怎样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与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目标、途径。
简述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简述资本充实原则。(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考研真题)
简述公司与商事合伙企业的区别。
自然人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其中约定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担保物让与给乙。借款合同订立后,甲向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车辆的登记过户手续。乙向甲提供了约定的50万元借款。一个月后,乙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汽车卖给对前述事实不知情的丙公司并实际交付给
案情: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
随机试题
澳门是一个国际化的都市,几百年来,它一直是中西文化融合共存的地方。东西文化在此地相互交融,留下了许多历史文化遗产,使澳门成为一个独特的城市。澳门是一个适宜徒步游览的城市。这座城市面积虽小,却充满了万花筒般的诱惑,因此游人难免会有意无意地脱离既定的游览路线。
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Graves病)的眼部表现有
企业200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600000元;2006年收回已转销的坏账1000元,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900000元。该企业按5‰的比率计提坏账准备,2006年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为( )。
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是提高( )、维护国家和集体根本利益的需要。
在有史以采的教育中,陈()以外,郡具有阶级性的特征。
单纯从物价和货币购买力的关系看,物价指数上升25%,则货币购买力()。[中央财经大学2015金融硕士]
明初最普及的法规是()。
可能今年有的城市房地产价格会下降。据此可以推出:
Dopeoplegethappierormorefoul-temperedastheyage?Stereotypesofirritableneighbors【C1】________,scientistshavebeen
Windows98可以支持多种网络协议,并可以与网络产品提供商提供的协议共享信息。在下列Windows 98包含的协议中:通过哪种协议可以在各种不同的操作系统和硬件平台上实现互连? ( )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