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月16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在2月14日召开的辽宁省沈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在对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进行表决时,应到代表508名,出席会议代表474名,报告获赞成票218票,反对的162票,弃权82人,9人未按表决器,致

admin2016-09-14  58

问题 2001年2月16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在2月14日召开的辽宁省沈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在对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进行表决时,应到代表508名,出席会议代表474名,报告获赞成票218票,反对的162票,弃权82人,9人未按表决器,致使法院的工作报告未获通过。同日,大会主席团作出了关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继续审议的意见:沈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对《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经表决未获通过。大会主席团形成一致意见,由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继续审议,并将审议结果向沈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
问题: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应如何对人民法院的工作进行监督?

选项

答案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有权监督由其产生的法院。但宪法同时规定,法院的审判独立。这两个由宪法所确立的原则必须兼顾。所以,人大对法院的监督,应主要集中在对法院的人事监督上,如从严把握法官和院长的任命,及时罢免违法犯罪的法官。而对法院具体行使审判工作的过程应充分尊重法院的权威。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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