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居住在某高层住宅的第六层,如果每层住宅仅能居住四户,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居住在某高层住宅的第六层,如果每层住宅仅能居住四户,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
2019-01-17
33
问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居住在某高层住宅的第六层,如果每层住宅仅能居住四户,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如果甲将其住宅出售,则乙、丙、丁都享有优先购买权
B、如果乙试图将自己的住宅改作旅馆,须经甲、丙、丁的同意
C、甲、乙、丙、丁四人对一、二层间的楼板享有共有权
D、甲、乙、丙、丁四人对物业服务用房共同享有所有权
答案
B
解析
A项错在: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并非共有关系,不存在优先购买权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第717条的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故选B项。C项表述的一、二层楼板不属于甲、乙、丙、丁的共有部分,故排除C项。高层住宅不仅仅包括甲、乙、丙、丁四个住户,还包括其他住户,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6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12年多选48)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动产交付方式包括()。
(2006年单选3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民法通则》中的“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
(2006年法条分析5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法条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和
(2005年单选40)买卖合同不属于()。
(2008年单选6)下列情形中,属于犯意表示的是()。
(2011年简答53)简述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和功能。
(2015年简答53)简述职务发明创造的具体类型。
(2016年单选30)甲购得某画家创作的一幅油画。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甲获得该作品的()。
甲生前没有立遗嘱,甲死亡后,继承人包括其子乙(已先于甲死亡)、丙、丁,女儿戊,此外,乙的妻子己对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但已经改嫁。乙死亡后留有一子庚,一女辛。则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乙、丙组建一普通合伙企业,现甲因有事急需用钱,要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乙和丁均以份额估值总价的相同价格购买,丙则表示按照份额总价的一半购买。则甲应当将该份额卖给()。
随机试题
男性,35岁,低热3周入院,诊断为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以下哪一项不属于IE的周围体征
桡神经损伤会导致
A.栀子、大黄B.白术、黄芩C.青黛、诃子D.蒲黄、当归E.枳壳、荆芥咳血方中含有的药物是()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起( )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阅读下列三段高中化学教学中有关“乙醇”的材料。材料一《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化学必修1》的内容标准:知道乙醇、乙酸、糖类、油脂、蛋白质的组成和主要性质,认识其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材料二“乙醇”内容属于高中化学必修阶段的有机化学教学内容.必修化学课程
夏天的旋律是_________的,人们的每一根_________都被绷紧。你看田间那些挥镰的农民,弯着腰,流着汗,只是想着快割,快割;麦子上场了,又想着快打,快打。他们早起晚睡亦够苦了,半夜醒来还要听听_________,可是起风了;看看窗外,天空可是遮上
java.awt包主要包括3个概念:构件、容器和【】。
AttheEuropeanCommissioninBrussels,theyhaveajokeabouttheworkinterpretersdo—Languages",theysay,"havenothingtod
Criticismofresearchlaysasignificantfoundationforfutureinvestigativework,butwhenstudentsbegintheirownprojects,t
A、Thepaintingwasmakingfunofpeople.B、ThepaintingwasasymboloftheUS.C、Thepaintingexpressedanunderstandingofpe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