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了丙股份有限公司,丙公司共有200万股股份,甲企业持有丙公司40万股股份,乙企业持有丙公司20万股股份,朱某持有丙公司10万股股份,其余股份以无记名股票的形式发放募集。丙公司章程中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 丙公司为
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了丙股份有限公司,丙公司共有200万股股份,甲企业持有丙公司40万股股份,乙企业持有丙公司20万股股份,朱某持有丙公司10万股股份,其余股份以无记名股票的形式发放募集。丙公司章程中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 丙公司为
admin
2017-11-07
40
问题
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了丙股份有限公司,丙公司共有200万股股份,甲企业持有丙公司40万股股份,乙企业持有丙公司20万股股份,朱某持有丙公司10万股股份,其余股份以无记名股票的形式发放募集。丙公司章程中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
丙公司为奖励公司杰出员工王某,用税前利润收购了本公司1万股股票,但是在转让给王某前,王某辞职,丙公司遂决定由公司自己持有这1万股股票。
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之间发生矛盾,9名董事有4名辞职,公司管理混乱,董事会于董事辞职3个月后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增选4名董事。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董事会通知了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并公告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张某持有丙公司6万股股票.张某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提案要求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董事会认为张某的提案是无稽之谈,未予理会。
丙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增选出4名董事。周某持有丙公司2万股股票,但由于周某没有看到丙公司的公告,便没有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周某在决议作出之日起第45日向法院申请撤销丙公司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4名董事的决议。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丙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选项
答案
丙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只有5名成员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不应该在3个月后方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于临时股东大会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不应当在召开15日前才公告。参见《公司法》第100条、第102条的规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3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平安印刷厂系某省A市和平区乡办企业,1995年与同省B市人文出版社(位于该市河东区)签定一份合同,由平安印刷厂给人文出版社印刷小学教材,人文出版社支付印刷费。从1995年起,平安印刷厂即根据该合同一直在其工厂内为人文出版社印刷小学教材。到1999年,人文
2006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提出,推进检察体制改革,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出发,高度重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办案中的运用,把严格执行法律与执行刑事政策有机统一起来,既要有
本案中,王某和刘某签订的书面合同包含了哪些法律关系?本案中,王某和刘某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何地法院对本案具有诉讼管辖权?对于海北公司提出的反诉,人民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什么?
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高某称其并未直接参与各项活动,请求从轻处罚。其请求是否成立?
刘某委托张某代为销售鲜花,而张某在中途将鲜花委托运输公司代为销售,未经刘某同意,张某是否超越了代理权?为什么?如果运输公司在卖鲜花时垫付花市交易费1000元,运输公司应向谁要求支付?能否要求支付利息?
案情:昆明花商刘某委托运输个体户张某开车运输一批鲜花到北京,由于刘某与张某长期有生意来往,又加上刘某这几天生意比较忙,一直无法脱身,于是刘某拟定了一个价格范围,委托张某将鲜花按时运到指定地点卖给北京的客户,价格由张某根据当时花的状况在刘某拟定的价格范围内自
张洁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如果张洁购买时带钱不够,留下5000元,并约好第二天带4000元取走该美国原装高级跑步机,但美国原装高级跑步机在当夜被盗,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案情:徐某1990年曾因投机倒把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间经过减刑,于1994年11月刑满释放。1998年,徐某在某市开设一娱乐城,自任总经理,为牟利,非法提供色情服务。为了对付公安机关的查处和管理卖淫妇女,徐某要求统一保管卖淫妇女的身份证,对卖淫妇女实
2003年12月31日,方某将自己的2所房屋出租给刘某使用,月租金2000元,租赁期限5年。但是,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2004年,房屋由于大雨出现了裂缝,刘某多次要求方某修理,方某都没有修理,刘某因此自己花费400元钱,请人将房屋加以修理。
随机试题
某项目定额工期为150天,合同工期为120天,该工程直接工程费700万元,其中人工费100万元,该工程的平均日工资单价为50元,每工日夜间施工费开支30元,则该工程的夜间施I费为()万元。
室外变、配电装置与堆场、可燃液体储罐和甲、乙类厂房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
关于个人财务规划,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限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是()。
旅行社违反规定,未安排持有效证件的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语文教学目标表述的基本要素有四个,分别为行为主体、行为动词、________和________。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Howmuchsleepdoesapersonneed?【C1】______thephysiologicalbasesoftheneedforsleepremainconjectural(猜想),renderingcon
A、 B、 C、 D、 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