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唐律疏议.名例律》(卷五):“诸同职犯公坐者,长官为一等,通判官为一等,判官为一等,主典为一等,各以所由为首;(若通判官以上异判有失者,止坐异判以上之官。)若同职有私,连坐之官不知情者,以失论。即余官及上官案省不觉者,各递减一等;下官不觉者,又递减一等。
《唐律疏议.名例律》(卷五):“诸同职犯公坐者,长官为一等,通判官为一等,判官为一等,主典为一等,各以所由为首;(若通判官以上异判有失者,止坐异判以上之官。)若同职有私,连坐之官不知情者,以失论。即余官及上官案省不觉者,各递减一等;下官不觉者,又递减一等。
admin
2017-03-20
34
问题
《唐律疏议.名例律》(卷五):“诸同职犯公坐者,长官为一等,通判官为一等,判官为一等,主典为一等,各以所由为首;(若通判官以上异判有失者,止坐异判以上之官。)若同职有私,连坐之官不知情者,以失论。即余官及上官案省不觉者,各递减一等;下官不觉者,又递减一等。亦各以所由为首。(减,谓首减首,从减从。)检、勾之官,同下从之罪。应奏之事,有失勘读及省审之官不驳正者,减下从一等。若辞状隐伏,无以验知者,勿论。”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依据唐律的上述规定,司法官员论罪有哪几种情形?
选项
答案
依据唐律规定,同职连署的官员论罪的情形包括:①长官(大理寺卿)、通判官(少卿)、判官(丞)、主典(府)四级官员在同职连署的范围内,一旦因公错判案件,承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其他人则逐级降等处罚。但对于通判官以上官员因公错判的,只处罚通判官和检、勾官(检验官和勾决官)。②同职官员因私错判,不知情的官员也有失察之责,对不知情的官员也应逐级降等处罚,具体而言:如果上级或其他不相隶属的官员犯失察之罪的,可递减一等;如果是下级失察就可以再递减一等;如果是检官、勾官犯失察之罪的,则按照最低一级官员所犯失察之罪的从犯论处;对于所奏之事存在瑕疵而失察的,可以根据最低一级官员所犯失察之罪的从犯再减一等处理。③对于存在辞状无法验知的情形,有关官员存在失察之责的,予以免罪且不论处。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wm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南方周末》2005年11月24日报道了一则《全国人大代表集中轮训学习如何代表民意》的新闻,报道称80余名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集中于深圳人民大厦学习如何审议工作报告、如何提高议案建议质量、和谐社会与法治、十一五规划辅导报告、加强全国人大的制度建设等问题。参训
西周时期官吏渎职犯罪统称为“五过之疵”,其中“接受请托,徇私枉法”指的是
关于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任职条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需要对以下主体负责,这些主体有
在唐朝,御史台的最高长官是()。
宋朝把改换审判官重新审理称为()。
陈某是甲县居民,在2004年3月被该县乙村选民选为甲县人大代表,2005年5月陈某移居丙县,并将户籍迁至丙县。对此,以下哪些说法正确?()
下列选项中属于汉朝官吏渎职犯罪的有()。
下列选项所列的情犯罪中,属于汉朝官吏渎职犯罪的是( )。
随机试题
在按摩开始和结束时,对基本反射区的按摩不少于()分钟。
肺结核分型不正确的是
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评审中,对工程量计算的评审包括()。
银行业从业人员只需要接受银行业自律组织和监管机构的监督。()
下图是我国某地区等高线地形图。读图完成下面各题。图示区域为发展旅游业,拟开发下列旅游产品,你认为合理的是()。
简述资产阶级改良派与革命派论战的主要内容。
基于网络低层协议、利用协议或操作系统实现时的漏洞来达到攻击目的,这种攻击方式称为______。
A.beforethecancercellsspreadelsewhereB.themorechancesofdyingofX-rayradiationhewillhaveC.whatismostrespons
A、Yellow.B、Green.C、Blue.D、Purple.C
WaystoTakeIttotheNextLevelNomatterwhatyou’redoing,therecomesatimewhenyouaregoingtowanttotakething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