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工程
下列关于招投标程序的说法,符合我国法律相关规定的是( )。
下列关于招投标程序的说法,符合我国法律相关规定的是( )。
admin
2013-02-05
39
问题
下列关于招投标程序的说法,符合我国法律相关规定的是( )。
选项
A、投标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单位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
B、评标时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中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应当以小写金额为准
C、招标人可以不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D、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免受外界压力和影响
答案
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wcP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题库二级建造师分类
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二级建造师
相关试题推荐
在工程网络计划中,判别关键工作的条件是()最小。
背景资料:某大厦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签订了工程的总承包施工合同,总承包商将该大厦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分包给一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某装饰装修工程公司。该装饰装修工程公司与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签订了该大厦工
背景资料:某大厦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签订了工程的总承包施工合同,总承包商将该大厦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分包给一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某装饰装修工程公司。该装饰装修工程公司与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签订了该大厦工
背景资料:某工贸集团决定新建一机械制造厂,通过招标方式与市建工集团安装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因该安装公司没有能力完成土建工程施工,经业主同意,将基础工程、屋面工程和装修工程分包给了市建工集团星鼎公司。开工日期为2016年5月18日,合同工期67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
背景资料:某工程业主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招标,与市兴华建筑公司签订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其中有甲、乙两个主要分项工程,清单量分别为甲分项工程2500m3,乙分项工程3500m3。承包商报价中甲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为320元/m3,乙分项工程的
背景资料:某五层框架结构标准厂房工程,工程结构简单、开工前施工图纸齐全,且现场已达三通一平标准,建设单位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招标,最终确定A单位为总承包单位,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13一0201)与A单位签订总承包施
雨期施工中,调整砌筑砂浆水胶比的最可行的参数是()。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的内容包括()。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_________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机试题
A.硝酸异山梨酯B.硝苯地平C.氯贝丁酯D.盐酸普萘洛尔E.盐酸美西律心痛定指
李甲被公安局民警刘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李甲认为处罚过重,向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供了一盘其与刘某谈话内容的录音带作为证据。公安局主张该录音带是通过偷录方式获得的,法院不应采纳。以下人民法院的做法哪些是错误的?()
城镇体系的规模等级结构规划应当建立在()的基础上。
在计算机环境下,账务处理分为输入、处理、输出三个环节,输入凭证到输出账表,机内所有处NT作基本都由计算机自动完成,其中最关键的环节是()。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新成立的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和国泰基金管理公司分别发起设立了规模为20亿元的两只封闭式基金——“基金开元”和“基金金泰”。
1.2015年年底至2016年4月期间,刚刚搬到新校址的某外国语学校部分学生不断出现各种不良反应和疾病。学生家长调查发现,学校北面有一片工地,原本有三家化工厂,化工厂生产的大量氯苯、环芳烃、汞、镉等污染物严重超标,导致所在地块成为“毒地”。近年来
裴斯泰洛齐曾指出,“为人在世,可贵者在于发展,在于发展个人天赋的内在力量,使其经过锻炼,使人能尽其才,能在社会上达到应有的地位。这就是教育的最终目的。”这是()的基本观点。
=___________.
InJanuary2009,duringthefirstweeksofasix-monthstayattheChildren’sHospitalofPhiladelphiaforleukemia(白血病)treatme
Theconfusion______fromvariousnamesthathadbeengiventothesamesubstance.
最新回复
(
0
)